每个人都应该这样,尽心尽力地去帮助他人,并从付出中收获快乐。
现在我要回答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是今天在场的所有人都想问的:“在费城有无发财的机会吗?”事实上,找到机会并非一件难事,在你发现机会的同时,你也就拥有了机会。曾经有一个老人对我这样说:“康威尔先生,你在费城呆了也有三十一年了吧,难道你还不清楚在我们这座城市要办点事有多艰难。就拿我来说吧,我开了一个小店,苦心经营,可是仔细地一核算,这二十年来,我的总收入才不过1000元。”
其实我们可以通过你在这座城市里所获得的财富,反过来衡量你对这座城市的贡献,因为一个人的收入能够精确地体现出他的个人价值,也就是以他在某一段时期给予这个世界的利益多少为标准。如果你在费城做生意做了二十年,可是总收入还不到1000元,那么早在十九年零九个月时,费城就应该把你从这个城市踢出去。因为就算你把杂货店开在费城住宅区的街道拐角处,那这二十年里,你起码也应该赚了50万美元。
噢,朋友们,哪怕你仅仅只是在自己周围的四个街区范围内,做一个调查,看看人们需要什么,然后据此决定自己的经营项目,并把这些用笔记下来,严格地根据记录来购置这些货物,那么很快你就会获利。
也许有人会说:“你对做生意根本是一窍不通,还从来没有哪个牧师能搞清楚做生意是怎么回事的。”那么,好,我就证明给你们看,我的确是一个经商专家。我并非为了夸耀,而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假使我不能证明我是一个经商的专家,那还有谁会接受我的观点呢?谈到这一点,首先我要给大家说说我小时候的经历,那时候我的父亲在乡下开了一个小杂货店。如果说天底下有什么地方可以让人学到各式各样的生意经的话,那这个地方一定非乡村杂货店莫属。当时父亲外出的时候,我就会帮着照看一下小店。我记得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天店里来了一个顾客,他问我:“有没有锄草的刀?”
“锄草刀?我们不卖这玩意儿。”我吹着口哨转身离开了。那个人需要什么关我什么事呢,我干吗要管他?
接着店里又来了一位农夫,问我道:“卖锄草刀吗?”
“我们这不卖锄草刀。”我又哼着另外一种曲调走开了。
可是不断地有人来到店里问:“你们有锄草刀吗?”
“没有,没有,为什么这儿所有的人来了都要买锄草刀呢?难道你认为我们开这家店就是为了让全村人都到这买锄草刀的吗?”
在费城,你们也是像我这样开店吗?今天我要向大家说明一点,信仰上帝和生意兴隆并不冲突,它们的原则是完全一致的。如果有人认为“我根本不可能把宗教信仰和做生意结合起来”,那么这无异于在向大家宣称,在做生意方面我就是个笨蛋,或者是我马上就要破产了,或者是我就是个小偷,这三种情况肯定有一种是事实。过不了几年,他绝对会一败涂地。如果一个人在生意中不能坚持自己的宗教信仰,那他注定会失败。如若当初我真的能够遵照基督教的宗旨和上帝的指示来为父亲照管杂货店的话,那么当有第三个人想买锄草刀的时候,我就能够满足他的要求了。如此一来,我不但帮了他的忙,我自己也能因此得到报偿,这样才能说我尽到了应尽的职责。
有一些虔诚过度的基督徒甚至有这样的看法,不管你卖什么东西,只要是赚了钱,都是不符合道义的。其实事实正好与之相反,如果你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将商品卖了出去,那你就相当于在犯罪,因为你无权这样做。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钱都照管不好的话,还会有谁敢把钱托付给他呢?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妻子都不能忠实地对待,还有谁会欢迎他到家里来呢?如果一个人心术不正,常常撒谎,品性不刚直,那他就不值得信任。我应当把锄草刀卖给第三个或者再早些,卖给第二个顾客,同时自己也能获利,这是我的责任。但是我却无权以超出商品价值的价格把商品卖给顾客,当然我也无权卖了东西还不赚钱。正确的销售之道应该是“买卖双方获得同等利益”。
福音书上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不但要自己生存,而且还要帮助别人生存。这也是可以通过生活常识而证明的。年轻人应该享受真正的生活,不要到了像我这种年龄,才对生活的乐趣有了一点点感受。这些年来,我也曾经有过发财的梦想,如果这些梦想得以实现,我就会成为百万富翁,或者至少也有好几十万的财富了。但是实现发财的梦想让我得到的快乐却仍不及今晚的聚会所能带给我的快乐。许久以来,我一直是以这样的方式来解释人生的,并且获得了回报。我就是在以这种方式帮助别人。每个人都应该这样,尽心尽力地去帮助他人,并从付出中收获快乐。如果一个人回到家中,脑子里想的尽是白天偷了一块钱,或者是将人家靠诚实赚来的血汗钱归于囊中,那他是没办法安心休息的。就算第二天早上他睡醒了,他仍然会觉得异常疲惫,心事重重地去上班,因为他的良心受到了谴责。即使他拥有上百万元的财富,也根本不能算是一个成功的人。与之相反,如果一个人不但令自己获得权利和利润,同时还乐于与他人分享,那么他不仅每天的生活都过得充满意义,而且还正在向一条通向巨大财富的辉煌之路迈进。无数个关于百万富翁的故事都可以证明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