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好像很喜欢我的声音和姿态,开始把我当作一件稀罕的宝贝。听到我发音清晰地说话,虽然听不懂是什么意思,他还是感到非常好奇。我却忍不住呻吟流泪起来,把头扭向腰部两侧,他的拇指和食指捏得我好疼啊。他好像明白了我的意思,他随手就提起了上衣的下摆,把我轻轻地放了进去,然后兜着我立即跑去见他的主人。他的主人是个殷实的富农,也就是我在田里首先看到的那一个。
那农民听完佣人的报告后,就拾起一根手杖左右粗细的小麦秆儿,挑起我上衣的下摆,又把我的头发吹向两边好看清我的脸。他招呼他的雇工过来,问他们有没有在田里看到和我一样的小动物。这是我后来才弄明白的。接下来他把我轻轻地平放在地上,不过我立刻爬了起来,来来回回慢慢地踱步,好使他们明白我并不想逃走。他们全都围着我坐了下来,这样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我的举动。我摘下帽子,向那个农民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双膝跪地,举起双手,抬起双眼,尽可能大声地说了几句话。我还从口袋里掏出一袋金币,十分谦恭地呈献给他。他接过去,拨弄了半天,还是搞不懂那些究竟是什么东西。我给了他几次,他都不肯收,我就想最好还是先收起来罢。
那农民已经相信我是一个有理性的动物了。他一再和我说话,可是声音大得像水磨一样刺耳,清楚倒够清楚的。我尽量提高嗓门用几种不同的语言回答他,他也老是把耳朵凑近到离我不足两码的地方来听,可全都没有用,因为我们彼此完全听不懂对方的话。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把我兜起来提回了家。一到家他就喊来他的妻子,把我拿给她看,可她吓得尖叫起来。但是过了一会儿,她见我行为安详,并且很听丈夫手势指挥,十分听话,也就很快放心了,还渐渐地对我喜欢起来。
那时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仆人将饭送了上来。菜也就是满满的一盘肉,装在一只直径达二十四英尺的碟子里。一起吃饭的人有农民和他的妻子、三个孩子以及一位老奶奶。他们坐下来之后,农民把我放到桌子上。桌子离地面高约有三十英尺。我非常害怕,尽可能远离桌子边唯恐跌下去。农民的妻子切下了一小块肉,又在一只木碟子里把一些面包弄碎,然后一起放到了我的面前。我对她深深地鞠了一躬,表示对她的感谢,接着拿出刀就吃了起来。大家见状十分开心。女主人吩咐女佣取来一只小酒杯,斟满了酒;我十分吃力地用两只手将酒杯棒了起来,恭敬地把酒喝下,一边竭力提高嗓门用英语说:为夫人的健康干杯。大家听到了这话都高兴地笑了起来,我却差点被笑声震聋了耳朵。接着主人作了一个手势让我走到他切面包用的木碟那边去。由于我一直惊魂未定,所以在桌上走的时候,不巧被一块面包屑绊了一跤,来了个脸啃桌子,幸好没有伤着。但就在我往前向我的主人走去的时候,坐在他边上的他的那个最小的儿子,一个十岁左右的小调皮,一把抓住了我的两条腿把我高高地提到了半空中,吓得我四脚直颤。他父亲赶紧把我从他手里抢了过来,同时狠狠地给了他一记左耳光,命令人把他带走,不许上桌。我跪下来,希望主人能原谅孩子。父亲答应了,小家伙重新回到座位上。我走过去吻了他的手,我的主人也拉过他的手让他轻轻地抚摸我。
吃饭时,女主人宠爱的猫跳到她膝盖上来了。我老远地站在桌子的另一边,与猫相距五十多英尺。女主人也怕它万一跳过来伤害我,所以紧紧地抱住它。我常听人说,当着猛兽的面逃跑或者表现出恐惧,它就肯定会来追你或者向你进攻。因此,在这危险关头,我是拿定主意要表现得满不在乎。我在猫头的前面毫无惧色地踱了五六次,有时离它还不到半码远;那猫好像倒是更怕我似的,把身子缩了回去。
午饭就要用完的时候,保姆抱着个一岁的小孩走了进来。他一见我就大声喊叫起来,要拿我去当玩具。母亲也真是一味地溺爱孩子,就把我拿起来送到了孩子跟前。他立刻一把拦腰将我抓住,把我的头直往嘴里塞。我大吼起来,吓得这小淘气一松手把我扔了。要不是他母亲用围裙在下面接住我,我肯定是跌死了。
保姆为了哄孩子不哭,就用了一只拨浪鼓,但仍没起作用,她只有使出最后一招,给孩子喂奶。她的乳头大概有我半个头那么大,乳房上布满了黑点、丘疹和雀斑,那颜色那样子再没有什么比它更叫人恶心了。
我记得在利立浦特时,那些小人的面容在我看来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了。有一次我同那里的一位学者也曾谈论过这个问题。他说他从地面往上远看我的脸比近看要光滑漂亮得多。当我把他拿在手里和我靠得很近时,乍一看我的样子特别吓人,皮肤上有大坑,胡子茬比野公猪的鬃毛还要硬十倍。
不过我认为他们是一个美丽的民族,尤其是我的主人,虽然是农民,我从六十英尺的高处看他,相貌是非常匀称端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