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罗马狂欢节

基督山伯爵(青少版)[电子书]

伯爵的样子和蔼可亲。或许是他为人老成持重,也可能是,他说话尖刻,虽然已有两三次显出他天性苛酷,但是真能激起他这种禀性的机会还不曾有过,总之,他跟一般人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对弗朗兹来说,此人确实是个谜。伯爵不可能料想不到弗朗兹认出他,可是他们重新相逢以来,他嘴里从未吐露过只言片语,说他记得在别的什么地方曾见过弗朗兹。然而弗朗兹虽然很想对他们以前的相逢暗示几句,但他生恐一经说出,会引起伯爵不高兴,而伯爵对他和他的朋友又是这样情至意尽,所以他一直克制着不说,也就同伯爵一样,采取了谨慎克制的态度。伯爵听说这两位朋友曾经想在阿根廷大剧院定一个包厢,但是人家回答说包厢都已租完了,于是他把自己包厢的钥匙给他们带来了。至少从表面上看,这是他此次来访的用意。弗朗兹和阿尔贝推托了一番,说伯爵自己反而不能用,他们于心不忍,但是伯爵说今天晚上他去帕里剧院,如果他们不用他在阿根廷大剧院的租包厢,那也是白空着。这么一说,那两位朋友也就不再推辞了。

弗朗兹第一次看到伯爵苍白脸色的时候,不禁吃了一惊,但现在他渐渐看惯了,又不由得承认伯爵的容貌严肃而俊美,苍白只是唯一的缺点,也有可能这正是他的主要特征。这完全是拜伦诗剧中的主角,弗朗兹见到他时怎么想姑且不说,但每当他想起的时候,总觉得这张脸应安在芒弗莱西西里国王(1232—1266)。的肩上或者勒拉的头盔底下。这张脸庞的前额下有一道皱纹,看来某种辛酸往事无时无刻不在他脑际萦绕,那一双燃烧着烈火的眼睛能把所有的心灵一眼望穿,那嘴唇高傲而好嘲弄,随便说出的一句话都是不同凡响,听到的人无不在记忆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伯爵并不年轻,至少已有40岁,然而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年轻人与他在一起反倒相形见绌。事实上,伯爵同英国诗人拜伦笔下的人物还有一点相似之处,他具有使人着迷的天赋。阿尔贝至再至三地说他和弗朗兹运气好,能遇到这样一个人,弗朗兹没有那样热情,但是他领略到了能人对他周围人所产生的那种影响。他想到伯爵曾两三次表示打算去巴黎,他也相信,伯爵凭着他那古怪的脾气,富有个性的脸庞和他那堆金积玉般的财富,到了巴黎一定能引起极大轰动。但是弗朗兹却希望伯爵去巴黎的时候,他自己不在巴黎。

这一天晚上同意大利剧院中所有晚上的规矩一样,人们并不在于听剧中人的歌唱,而在于访客和聊天。格氏伯爵夫人很想再谈起基督山伯爵,但是弗朗兹说,他有一件新鲜得多的事要告诉她,而且虽然阿尔贝假惺惺地谦逊了一番,他还是把这三天来害得他们坐立不安的那件大事对伯爵夫人说了说。这种风流韵事在意大利并不稀奇,至少听去过那里的游客说是这样,伯爵夫人没有丝毫惊疑的样子,还对阿尔贝表示祝贺,说奇遇虽然只开了个头,但看来大有希望,最后必定是花好月圆。他们分手的时候约定,既然整个罗马将应邀参加勃拉西亚诺公爵的舞会,大家就在那舞会上再见。

抛花束的那女子说话算数,第二天和第三天她没有再给阿尔贝任何音讯。星期二终于来到,这是狂欢节的最后一天,也是最热闹的一天,星期二上午10点钟各大剧院就开场,因为晚上一过8点钟就是四旬斋(复活节前的宗教活动,以纪念基督在旷野禁食苦修40天。)。星期二这一天,那些因为缺少钱,缺少时间或缺少热情,前几天没有能过节的人,也都是酣畅淋漓纵情狂欢,在这倾巢而出的哄动和喧闹中凑上他们的奔走和欢笑。从下午两点钟开始一直到五点钟,弗朗兹和阿尔贝随着一长串的马车转,和迎面过来的车流和人流纷纷相互抛撒一把又一把的石膏小球。徒步狂欢的人虽然是在马腿和车轮间穿来穿去,但是看不到拥挤,没有意外事故,也不见争吵或相骂打架。意大利人在这一方面确实是个了不起的民族,本书作者曾在意大利住过五六年,从不曾见过哪一次节庆因为这些事而大杀风景的,但是在我们法国,只要是节庆,就不会没有这种扫兴的事发生。

阿尔贝一身小丑打扮,非常得意,肩头扎着的玫瑰色缎带往下飘落,一直拖到小腿弯。为了不致造成任何混同,弗朗兹依旧穿罗马农民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