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北京中考作文评分标准表(50分制)(750字)

2014-4-18 9:53:38 [中考作文指导]
北京中考语文作文评分标准表(50分制)(二)
  一类卷(43-50分) 二类卷(35-42分) 三类卷(27-34分 四类卷(18-26分) 五类卷(0-17分)
内容A 切合题意
思想健康  
切合题意  思想健康中心明确  内容具体感情真实 基本合题意 偏离题意 文不对题   不知所云
中心突出
内容充实  
中心尚明确 中心欠明确  
感情真切 内容尚具体  内容不具体  
  感受尚真实    
语言B 语言顺畅
没有语病
语言通顺
偶有语病
语言尚通顺
语病不多
语言不通顺
语病较多
语病严重
文理不通
篇章C 结构完整
条理清楚
结构完整 条理尚清楚
能分段
条理不清楚 结构混乱
不能完篇
条理较清楚
评分细则D ①具备ABC三项条件的,评一类下(43-45分)。 以38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 以30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 以22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 以13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
②立意深、构思巧、语言生动形象的,评满分; ①具备B项和另一项条件,其余一项达到三类卷标准的,获得基准分; ①基本具备ABC三项条件的,获得基准分; ①凡属ABC三项之一者,评为四类卷,获得基准分; ①凡属ABC三项之一者,评为五类卷,获得基准分;
具备其中两项条件的,评一类上(48-49分); ②具备ABC三项条件的,酌情加分;或材料新鲜,或立意新颖,或结构新巧,可评为二类上; ②其中B项较好的,酌情加分; ②另两项较好的,酌情加分; ②其他两项尚好,酌情加分;
具备其中一项条件的,评一类中(46-47分)。 ③具备B项条件,而另两项只达到三类卷标准的,酌情减分。 ③另有某些缺点的,酌情减分。 ③兼有ABC两项以上情况的,酌情减分。 ③兼有ABC两项以上情况的,酌情减分。

说明:
1.漏写题目扣1分。
2.错别字每3个扣1分,重现不计,最多扣2分。
3.字迹工整的加1—2分;字迹潦草,难以辨认的酌情扣1—3分。
4.字数不足550字,每少50字扣1分;不足400字,降一等。
5.凡认为有严重错误的答卷,评卷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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