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地里害虫很多,星期六的午后,我抱着“消灭害虫,保护蔬菜”的信念,对害虫发出了“缉捕令”。忙碌了近一个小时,我的瓶子里多了几个活蹦乱跳的“罪犯”。
“最高人民法院宣判:危害蔬菜的害虫们被判处‘水刑’。”我端来满满的一盆水开始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
害虫们被我从瓶子里移到水里,本来被关里一个多小时的害虫已经有点萎靡不振,没料到它们一到水里竟然异常的活跃。害虫们不管是四条腿的还是六条腿的,都在拼命地划动。我猜想:这个时候它们肯定在后悔自己为什么不多长两条腿呢!然而害虫们毕竟不是“两栖虫”,没办法在水中存活。有一只身强力壮的黑壳虫渐渐地划近脸盆的边沿,要爬出来了。我马上用树枝又把它拨到水中央,告诉它:这里是执行判决的地方,不适合“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理论。
“水刑”执行了十几分钟,害虫们有些已经停止了挣扎,有些仍在生龙活虎地划水。我看着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在水中相继停止了动弹,心中涌起了一阵不忍,想把剩下的几只害虫放掉。可是我又马上想到这些害虫的“斑斑劣迹”,心肠又变硬了。
又有害虫游到了脸盆的边沿,我用树枝去拨弄的时候,它竟然“胆大包天”地爬上了树枝。我一抖手,树枝掉进了水中,在水里划动的害虫仿佛找到了“避难所”都争先恐后地游到树枝旁边,攀着树枝休息大口大口地喘息。
我一狠心,拿了一根粗树枝把原来的树枝压到了水底。几只害虫不及防备,被水呛着了,好像正在猛烈地咳嗽,再过一会儿,就直挺着四肢不动了。
我蹲得腿有点酸了,这才发现害虫们都向阎王爷喊冤去了。拍拍腿站起来,我觉得自己仿佛是完成了一项光荣的使命似的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