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指出,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
以热爱祖国为荣 以危害社会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 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勤奋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 以骄奢淫逸为耻
这“八荣八耻”的概括,精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概括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一步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