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记
《温州都市报》2006年8月20日
夏日炎炎,屋角的草丛里到处都是活蹦乱跳的小虫,有的白天晚上不停地明叫,扰人耳目。我和几个同伴商量,决定选择一个好日子,对这些害虫进行一次大围剿,为民除害。
晴空万里,正是害虫们活动猖獗的时候,我们手持武器决定对害虫总部发出攻击。先分配工作:胜伟眼睛亮,能看清楚十米外的小虫,就让他当“侦察员”,我呢,动作快,害虫一旦出现踪迹由我追捕,当仁不让是“杀手”。至于扬帆嘛,没什么优点,就让他当个“执行判官”吧。
准备就绪,出发,我把大手一挥,“杀虫大军”全体出动了,目标:大草丛,小草丛。
“快,这里有一只。”胜伟最先发现敌情,马上发出讯号。我飞奔过去,手持一个透明的塑料杯,向害虫头上盖去。一盖一个准,我喊扬帆过来看守。正缓过手来,身边的草丛里就跳出一只蚱蜢,看样子它的弹跳力不错,适合当篮球运动员。我取出另一个杯子,敏捷地冲过去,泰山压顶!我让你再跳。不料,这只蚱蜢还是个“反围剿”高手,三番两次地从我的手边逃走,等我终于把它绳之以法的时候,我也累得气喘吁吁了。
再看那边,“侦察员”手脚并用,专门“欺负”一些弱小的“猎物”,也小有收获。
经过三个人的协同努力,并肩作战,我们终于到了清点战果的时候。共捕获13名“罪犯”:蚱蜢八只,臭虫一只,毛毛虫四只。当然,身强力壮的蚱蜢大都是我这个“杀手”的功劳,扬帆这个“侦察员”只有顺带欺负毛毛虫的能力。
“杀了吧。”我说。“五马分尸,五马分尸。”扬帆看到瓶子里活蹦乱跳的蚱蜢很不舒服。不过,我们没同意,觉得那样太残忍了。最后,大家决定用“火刑”。
大火熊熊燃起,篮球运动员也好,未来的蝴蝶仙子也好,都化为灰烬。看着蚱蜢在火里蹬腿不跳了,胜伟说:“听说烤蚱蜢的滋味不错。”我拿个蚱蜢往他嘴里塞,他吓得夹着尾巴跑远了。扬帆着在一边默默祈祷什么“在天之灵”的话。
围剿害虫行动全面胜利,大家高唱凯歌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