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记忆的深处,有一件事我一想以前就惭愧万分,让我终生难忘。
那大概是上二年级的时候,一个星期天的下午,烈日当头,我一个人在路上漫无目标的走着,酷热的天气使我难受万分。“卖冰淇淋呦!”……“冰凉可口的冰淇淋哦!”小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我谗极了,可是一摸口袋,一分钱都没有,只好无可奈何的摇摇头,依依不舍的从他们身边走过。
继续走着,突然,我眼睛一亮,草地里静静的躺着10元钱。我四下望了望,装做很平常的样子,飞快地捡起它,装进口袋里。心里高兴极了,这下可以买冰淇淋了!突然一个小女孩跑了过来,啜泣着问我:“姐姐,你有没有…有没有看见10元钱啊?那…那是妈妈让我买醋的。丢了,妈妈会…会打的。呜……”“啊?10…10元钱?没、没有看见。”我还是抵挡不住冰淇淋的诱惑,撒了谎。小女孩又哭着去寻找了……
终于到了小贩的所在地,小贩见好不容易来了顾客,热情的问我:“小朋友,是不是要买冰淇淋啊?”我刚想回答“是”,可是小女孩哭的样子又浮现在眼前,我捏了捏手里的10元钱,觉的好烫,好烫。又想:自己是个好学生,而且老师又教育我们做人要诚实。可是,我却……我感到好惭愧,于是,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转身回去追那个女孩了。
等我回到那里,那女孩已经不知去向了,我等了好久也没有等到。只剩下火辣辣的太阳和不知所措的我。那个女孩的声音还在耳边回荡,我想,她也许又去别的地方找了,也许她回家去了,被妈妈打了……想到这儿,我惭愧的低下了头。
那10元钱我一直未曾花过,保留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