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有事没事时,都会看到电视台播放伊拉克战争的进展。
战争,大家都知道,最苦的,不外是人民。看着辛辛苦苦亲手建立的家园,就那样的被炮弹毁于一旦;看着身边的亲人,就那样无辜地被炸死炸伤在自己的身边,一个个地离自己而去,那份心痛,那份无助,那份彷徨,那份恐慌,是难以言喻的,是怎样的让人心酸呀。他们落泪,我也为他们落泪。为什么,人类总是要这样的自相残杀呢?为什么,人类总是不能好好珍惜生命的存在呢?难道他们不知道那是多么宝贵的吗?天灾,能避之,我们都尽量去避。何况人祸呀!为什么就不愿去避免呢?
难道,非得要战争,才能解决问题吗?难道就非得流血丧命,才能换来安定的生活吗?这代价也未免太大了吧,大家不都是人吗?
美国人说,我们是为你们好。你们只有过上我们这样的生活才能幸福。可是,他们眼里的幸福生活就是伊拉克人民的幸福生活吗?他们问过他们的意愿吗?难道伊拉克人民是动物,可以任人安排生活的吗?难道他们没有思想,没有意愿了吗?或许这并非他们想要的呢?人类常常要犯上这样的错误,常常试图操纵别人的生活,特别是自以为高贵的人,自以为幸福的人。
法律要我们不能杀人,那么战争呢?他们就可以那样明正言顺的杀死那么多无辜的人吗?谁来为那些无辜的人讨公道?谁来用法律惩戒那些杀人的人呢?
在和平年代,法律是维持社会秩序安定的武器。可是,在战争年代,它就形同虚设了。因为,它已无法约束人们的行为了。可悲的人类,可悲的法律,可悲的制度,可悲的自以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