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从来都不知道偶像的真正涵义,当我喜欢某一首歌时,我就把歌手“光荣”地命名为我的第若干个偶像,那时的我从来就不喜欢听歌,但是,知道春春之后,聊天听歌,创作新小说听歌,看小说听歌……我的脑子里全是春春的歌,容不下别的。
喜欢春春是偶然的。网上不少人喜欢“超级女声”,我也在不少孩子的文章中发表的图片中看见宇春,当时也就是被她的容貌吸引,再者也就是为了赶潮流,我也就把自己封为“玉米”了。一日,在别人的日记(网络日记本)里看见《TMD,我爱你》这个曲目,自己又闲着无聊,就在网上查找起来。查这首歌费了我不少工夫,一些歌曲断断续续的,没法听,最后,终于在一个网站上找到了可以顺利听的MTV了。
一开始,我很不以为然,在聊天,听着听着,我被她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吸引了,突然觉得自己付出的一切都是应该的,这首歌太好听了,我明白春春之所以人气那么多的原因,我开始找一切有关宇春的资料,保存宇春的图片,直到手酸的抬不起来为止。
对于喜欢春春,我可以表明,我并不是仅仅喜欢她的歌而已,她的每一首歌都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好,就连我一向不喜欢的“陈年老歌”到了她的手里,是如此的优美动听。她有男孩子的洒脱、帅气,也有女孩子的妩媚、善良。就像有些人说的,她生来就是表演的。
每当我想起春春,我的脑海里就出现大片金黄色的向日葵,和那有淡淡清凉的熏衣草。她总能让你联想到,那种无杂质的最原始的自然风光。舒服,清新,而亲切!她的一颦一笑,都使世界黯然失色。
春春的歌声就是她的种子,我们玉米就是她的果实,春春啊,你千万不能放弃播种,你是玉米们的希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