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李昭林
一
退役军人保障法,
有利社会和国家。
法治领域新成果,
持色鲜明人性化。
分类保障退役人,
优先服务“英雄花”。
依法管理成常态,
祖国需要呼唤他(她)。
宏观管理保障法,
贯彻实施由国家。
内容十章八十五,
退役军人依靠它。
二
移交接收与安置,
地方政府责任职。
军地组织互交接,
妥善解决退役事。
三
培训教育与就业,
完善知识突特色。
知识拓展强技能,
政策优惠有倾斜。
四
抚血优待与褒扬,
普惠优待叠加享。
有功之臣高享受,
地方志载功名详。
五
服务管理与法律,
提高保障系必须。
违反规定乱作为,
当事人管处罚去。
2021年12月18日
作者简介:李昭林,男,中共党员。生于一九五四年二月,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参加工作,二O一四年二月退休。工教龄43年(教龄35年)。分别在部队、明堂乡中心小学、尖角中心小学、新民镇中心小学、新民镇教育管理中心工作过。部队服役期间3次获团嘉奖;教育教学期间,28次获乡镇、教办、教委、县委县府、万县地区行署、重庆市精神文明办奖励。撰写论文获国家级一等奖2篇;获省级论文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巜三峡教育》,《重庆晚报》各发表2篇;县教育学会论文等级奖9篇。在教育系统,任教导主任2年,中心小学校长17年,教育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5年。退休后的主要爱好是打乒乓球,偶而书法练笔,有兴趣时书写顺口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