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经济与法之”末路毒枭(上)有感
老挝,缅甸,泰国三国交界地称为”金三角”,毒品便出于此地.由于我国云南与”金三角”比邻,所以不法贩毒分子用尽各种方法将毒品运至云南瑞丽,以此来谋取暴利.
某日,检查站的缉毒战士接到情报:将有一大批海洛因运致瑞丽.经缉毒人员检查,发现了两辆性急可疑的大卡车,这是辆运输柚木的大卡车,见到满车的柚木,缉毒人员傻眼了.因为不死心,他们怀着试一试的心理,剧开其中的一根柚木------果然不出所料,一批一批海洛因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共220斤,总价值4000万元.
以中国刑法,毒品以克为单位,贩卖数达50克以上,就可以判死刑,而220公斤……
毒品的危害是众所周知的,会麻痹人的精神,摧毁人的意志.最终导致丧失生存的能力.对家庭,对社会造成巨大的影响.
国家对贩毒分子的打击非常严厉,但是犯罪分子的活动并未停止而是更加猖狂.原因到底是什么呢?归根结底还是为了谋取暴利.
远离毒品…….是最最基本的,其次就是对待金钱,我们一定要取之有道,通过正当途径来获得,决不能沾染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更不能触犯刑法.
初中1年级 - 读后感字数:464 投稿日期:2009-1-29 19:21:00
推荐3星:[冰微凉]2009-1-29 19: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