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上四年级的时候,我有一个同桌,他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直到现在,还不能让我忘记他。
他是一个“朝三暮四”的人。
开始,他爱上吉他,便整天拿着那一百元钱买来的便宜吉他弹来弹去,弹了一整天,他也不觉得累,手上都起了一层厚厚的老茧。后来,他的吉他弹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正当我们几个哥们儿准备劝服他妈妈给他买一把好的吉他时,他却将吉他束之高阁了。
原来,他又迷上了象棋。他还振振有词地说:“弹吉他只是娱乐,但是象棋却锻炼人的思维能力。”他不知从哪儿弄来一本棋谱,天天对着棋盘摆弄着,真可谓是目不窥园,足不下楼,后来竟到了杀遍全班无敌手的境地。在学校里和高手下,也是赢多输少。
一天,他被数学老师请到办公室里狠狠地批了一顿,他从此又迷上了数学,整天拿着一本数学奥赛题,在教室与办公室之间不停地来往穿梭。让我不敢相信的是,他竟然不声不响地参加了数学竞赛,并且还荣获了一个一等奖,正当我们为他骄傲,欢呼时,他却将数学扫地出门了。
唉!他又迷上了书法,我们问他为什么又迷上了书法,他笑笑说:“我现在连汉字都写得像数字,不练一下书法怎么行呢?”我说道:“唉!你这个人呀,真是五分钟热度,朝三暮四。”他听了笑道:“什么,我朝三暮四,你就等着瞧吧。”
果然,在十月一日国庆节的联欢会上,他自弹唱了两首歌,还当场挥笔写下了四个神采飞扬的毛笔字:“勤能补拙。”
联欢会结束之后,他走过来,笑着对我说:“怎么样啊?
我白了他一眼,说道:“你别得意地太早了,明年我也去学,一定要超过你。”
他听了,为之一笑,说道:“那你岂不是要“朝三暮四”了。”
你看我这同学是不是很花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