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风有些使人眼皮发沉,我走在颗壤分明的土路上,路边一排微微泛黄的白色栅栏,通往农场主家的入口处立着几个生了锈的铁制的美式信箱,下午的太阳晃眼得让我抬不起头来,就像中国的瓷盘又圆又亮地悬挂在高高的红橡树叶子之间,被敲得支零破碎地撒到我的脸上,于是眼睛一起生疼。
半咪的眼睛理所当然地撞上了前面一个身穿浅橙色格子衫,天蓝色牛仔裤的半大男孩,以及迎面而来的一只有着磨损得厉害的“Landon Donovan”签名的足球,眼看上面沾满的黑色泥土就要以蜂巢的艺术形态印上我帅气的面庞,我伸出有力的右手,嘭一下弹开了它。
目视着以35°角斜向右上发射的炮弹,我满意的点了点头,好,不愧是我。
虽然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而不是去捡球的黑人小子并不觉得。
刚才在他对面一脚把球怼过来不亦乐乎的小伙伴赶紧跑了过来,他那木屋里的爸爸也放下手头工具过来哄亲爱的baby,baby伸手一指我,怒道:
“就是他!”
我大惊,莫非今日三英要战我,我心说我就挡了个球差点毁容还没找你们要精神损失费呢。
黑人baby摸摸鼻子接着说:
“阿爸,奥巴马上台以后,没给我们一点好处!”
我:what?小火汁这两句话有万分之一的逻辑关系吗?你怎么从一个流着鼻涕的爱哭鬼变成了以天下为己任的年轻政客?
那边的黑人阿爸拍了拍baby的肩膀,很是理解地一把拉他起来,大声说:
“我知道,都是他的错!”
另一边的黑人小伙伴很是配合地抓住我的肩膀,把我扭送到了不远处的另一家地下两层木屋,这特么乡下有钱人啊不对这特么关我啥事啊你们怎么就能从对方白痴一样的话语里品尝出正确的味道啊!
好吧试图用正常人的思维去理解白痴的话无疑在白痴路上又前进了一步,我当即决定不再试图理解为什么黑漆漆的地下屋白炽灯亮起后豪华得像凡尔赛宫的穹顶和装饰。
还算舒适地陷在人造绵长沙发上,客厅中央圆桌的另一边,一名端着骨瓷茶杯的日本青年男子走了过来,略微惊讶地扫了我一眼,我姑且叫他日本boy吧。
就在我用半生不熟的英语和黑人父子磕磕碰碰地解释I’am not a thief but a 途经此地无意打扰的chinese的时候,日本boy搁下红茶说你说你是chinese那can you prove yourself?我说这还不simple,你要怎么划下道来?
日本boy点点头说好,我知道你们有个很伟大的朝代叫唐朝,我念唐朝的皇帝名称,如果你能说出对应的年号我就承认你是中国人,怎么样?我心说我特么就记得一个贞观,你要说皇帝我还能扯出一个唐太宗唐玄宗唐高宗123,那不行啊。
我果断说这个太低级了,我给你们tell一段唐朝的风俗啊,就是唐朝的姑娘们呢,越是fat,就是越very beautiful啊!
看着风中凌乱的黑人父子和日本boy,我心中生起一丝丝的民族自豪感,咋样你们做不到吧,那个年代你们还流行一年洗一次澡和把牙齿染成黑色为贵捏~
就在我洋洋自得时,眼前摆上了一套文房四宝,日本boy一边揉着眉心一边说我实在无法断定你是不是chinese,接下来please来一次我说你写,如果你能好好写出我念的汉字就行。
我心说这还不简单。
第一个字是“连”。
我去这是什么宣纸明明就是十块钱一本的练字的米字红线纸昂,罢了我凝气提力——哎怎么写不下去,纸面和我的脑袋一样空白?
哦原来忘记墨水了。
第二个字是“闪”。
如果不是我自己知道,看过笔迹的人绝对会认为我学过渴笔,那如同干燥的刷子上吐了一口水在墙上用力按捺的玩意是怎么诞生的,看看快要被我捏断的笔杆就知道了。
略微烦躁地松开捏住额发的手指,我听到了接下来的连击:“回城”。
好了,“回”字总算能够体现我练了说出“练字好快活呀”的庞中华老师十年字帖的功底,但就在“城”字刚刚落笔,眼前白光一闪,我从被冷空气袭击的某座城市孤单地醒来,三步下床,拉开窗帘,盥洗台的阳光让我微微眯上了眼,真是一个奇妙的梦和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