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中国的法制,人们普遍认为中国法制的最大缺点在于法制的不健全,该有的法律都没有,也就是所谓的“无法可依”,所以一直致力于不断的出台新法规
其实就中国的法律现状而言,最大的问题不在立法,而在于执法。也就是说中国法制的最大问题不在于“无法可依”,而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中国的执法现状不改变,人情大于王法的社会现实再继续下去,你制定再多的法规还不是一纸空文。其实要谈起法制,法律本身的正确与否不很重要(至少就我们现在还没资格谈什么法规内容的好坏和对错),重要的是法律的公平性、公正性。法律只是一种规范和制度,他不代表真理,并不一定具有正确性,也不需要正确性。其实就我们现行法律而言,若从对错的角度来看,又有几条是正确的。只要大家都在一个规则下,这就是公平,公平的法律才有意义。对于中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状,谁又有心情去考虑法律的对与错,都没人执行的法律对又有什么意义。所以说法制健不健全不在乎法律条文的多少,而在于我们遵守了多少,执行了多少。就象一场球赛,****线划在哪并不重要,那只是一个规则。重要的是有人违反规则时,裁判是不是做了相应的判决,而每次的判决尺度是否一样。所以比赛的公平与否不在赛规而在裁判的判决。法律就象赛规,条文怎么规定没什么好坏之分,只有公平与否。比赛要公平,法律更要公平。大家在同一个赛规下就是公平,大家在同一个法规下就是公平,而只有公平的法律才是好法律。别说这部法律偏袒了谁,掩护了谁,只要执法的人能公平的按照法律对待每个人,只要每个人都遵守这个法律,裁判不是只对某些人的犯规行为判罚,而对其他人视而不见,这就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制才可能健全。就算单独为你写部法律,制定下所有对你有利的条文,而执法的人却不去执行,它又与你有任何利益而言。所以说真正偏袒谁的不是法律本身,而是执法的人。立法与执法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法制的健全与否,此二者缺一不可。他就象人的左手和右手,没有左手,长多少只右手也不会健全,那是畸形。而中国的法制就正在一个劲的发展左手,而不去关注右手。光有人立法,没人执法。中国的法制健全吗?不健全。法律条文不健全,执法更是不健全。而两者相较而言,最重要的也是最应该解决和提高的便是执法的力度和严度。因此,中国法制的不健全不只在于无法可依,更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