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店名总是让我联想到另一个词:晴耕雨读。晴耕雨读,是我理想中的生活方式,也是我对未来自己的美好祝福。
这并不是说我希望归隐山林,过上田园生活。在我的理解里,“耕”指的是工作,是为生活提供物质基础的方法和手段;“读”可以是阅读,也可以是其他愉悦身心的兴趣爱好。当然,“耕”和“读”之间有时也没有一条明显的分界线。“晴”和“雨”除了表示天气之外也可以表示心情、生活节奏之类的种种。
我的这些年,兜兜转转,前进的路线终究也没有太偏离当初的设想。我戏称自己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在几个美丽的城市里生活过几年,也见过一些不同的风景。然而我依然时常以一副怯弱的模样示人,也许是内心还不够丰富和坚定。
我的爱好不少,也都“断断续续”地坚持下来了。坚持得比较成功的有阅读、写作以及辨识各种动植物,而写作几乎占据了我生命长度的四分之三,也倾注了最多的心力。它似乎已经变成我与世界交谈的一种方式。
我从小就没有为写作文发愁过,虽然做不到每次都拿到漂亮的分数,但始终坚信“我笔写我心”,急切地想要表现出自己的个性。我最初尝试的风格是搞笑和搞怪,然而这一招用到初中时就不灵了,甚至几次考试作文成绩惨不忍睹。当时的语文老师对我说:“作文明明不是你的弱项。”我才勉强改掉了一切都用“嘻嘻哈哈”的笔调来写的习惯。13岁那年,我受到“青春疼痛文学”的影响,也开始写一些看似饱含感情的文字,去编织属于自己的梦幻故事。我天真地认为,罗列一些平日里不常见的名词,并注入一定量的忧伤,就会让句子高级起来。
14岁时我写:“时间就像火烈鸟穿越地平线,周而复始,每一次穿梭,都带走些许我们的情感。”那时的我,一定想不到,等自己年龄加倍的时候,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麻木不仁,甚至去掉了一些以自我为中心,变得更加包容与平和了一点。
在15岁到17岁的几年里,渐渐地,我明白了写作不是只追求形式上的华丽,而是要言之有物,我还差得很远;明白了写作不可能成为我的人生目标,而只能作为我生活的陪衬;明白了如果不能把每个阶段“重要且紧急”的事情完成,我制造的所谓“文字”世界只能是一座空中楼阁,沉迷其中带来的快乐也只能是幻象。这个过程对当时的我来说是残酷的,虽然现在的我已难以理解,那种近似于剥离自己的一部分的痛苦,究竟来自何处。说是无病呻吟,可是那个年纪确实敏感脆弱,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孤独。
前些日子和坤姐又聊起高中的日子,她说,那也是我们的一部分,是青春的产物,要接纳,不要排斥它。
高三每次考试失利过后我常常陷入情绪内耗,同桌给我写了一张纸条,内容大致是:“我一直知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是最大的鬼话,可还是希望你可以用内心的热度改变生活。”当时我羡慕她的冷静和通透,殊不知多年后也会听到别人用这两个词形容自己。18岁的我单纯地以为自己隔绝了网络和课外书,放弃了一切娱乐活动,每天披星戴月,就一定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既然耕耘与收获不能成正比,那么勤奋耕耘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大学四年我在混混沌沌中度过,不断地寻找一个意义去努力,同时又在心底不停追问努力的意义,直到有一天蓦然回首,才发现长大并不意味着世界末日,甚至体验还不错。我曾经觉得仿佛全世界都不理解自己,并为此伤心落泪,后来发现不被理解才是常态,真诚地与人交流即可;曾经认为身边所有人都比自己更自信,后来觉得时不时出现的自卑也没什么大不了,甚至可以化作进步的动力。
23岁,我刚刚习惯每个星期都有整整六天时间泡在实验室里,一到周日就只想暂时逃离实验数据和那几台动不动就出点差错的仪器。有时我选择躲进书店的角落,伴着袅袅蒸腾的咖啡香气和慵懒的音乐,在字里行间平复心底的喧嚣躁动,虽然常常只能零零散散读一些片段,但我终于抛弃了大学时期读书“囫囵吞枣”的模式,重新体会到了阅读带来的“心流”。之后,实验任务较为繁重,周末也要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逛书店也成逐渐为了一种“奢侈”的活动,但是抽空阅读的习惯我一直保持了下来。
24岁的夏天,我忽然有些厌倦了有推理元素和悬疑色彩的小说,转而去读一些让自己平静的书。
我读了《山月记》。书中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后一篇《光·风·梦》,不仅仅因为它描绘了萨摩亚群岛瑰丽的热带风光。中岛敦,这位生命只有短暂的32年的天才作家,在这篇小说里,他与只活了44岁的英国作家史蒂文森隔空相望。他们一样羸弱的身体,高度重合的人生轨迹,令我不禁怀疑,中岛敦在书写过程中已经清醒又冷静地预见到了自己的逝去。他借史蒂文森之口,表达了对文学的执著,对人性的探讨和对生命的追问。在时间的长河里,我们的生命也不过是昙花一现,我同样不甘心成为一根“跑调的琴弦”,但我是否走调,对世界这首交响乐的作用微乎其微。我做不到以蚂蚁的意志唱起蝉的歌,更没有勇气像羽化的蚕蛾那样咬破自己辛苦织成的丝茧,飞上天空。我相信我是喜欢做实验的,对探索未知也有兴趣,但是我花了太多时间去思索我是否适合这样的生活,是否自不量力,而不能坦然地迎接人生的转折,去放手一搏。
我记得自己站在走廊上长时间眺望远处的山,马不停蹄地赶往一个又一个地方,在一些场合上表现得呆头呆脑又笨手笨脚,一个人跑去先锋书店悄悄给自己过了25岁的生日……也曾失落地坐在湖边落下眼泪,望着水中游得欢畅的鹅,觉得它们都比我快乐。过去的一些经历会压缩成零星的画面,在记忆里存档,又逐渐格式化。
等我又读了几本书,认识了一些人,也“阴差阳错”地遇到了一份爱情,时间似乎忽然加速了,转眼又是三年。有时我会想,人生究竟是打完一只地鼠又冒出来一只,还是像一局“跳一跳”游戏,不断累积着分数,却又在猝不及防地跌倒之后归零。
梁漱溟先生在《朝话》里说:“在这个时代的青年,能够把自己安排对了的很少。在这时代,有一个大的欺骗他,或耽误他,容易让他误会,或让他不留心的一件事,就是把欲望当志气。”读到这句,如醍醐灌顶。虽然多数时候结果比过程更重要,但如果一味渴求结果所带来的东西,不能专注于当下,忽略了过程中的付出,只会徒然增加烦躁不安的情绪,而我也多次陷入这个误区,把对身外之物的渴望当成是对学业和事业的热爱,把对前途的焦虑看作对未来的规划,其实都是内心膨胀的欲望作祟。
将近而立之年的岁数,我已经不再盼望“向他人证明自己”,也明白自己不可能各个方面都出类拔萃,只希望自己的人生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把乐观与悲观、理性与感性、专业与爱好、工作与生活等等都调整到相对恰当的比例范围内,在循环往复中前行。
去年送给朋友一张书签,我在上面用签字笔写下:“晴耕雨读”。这四个字不仅送给她,也是送给未来的我,因为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人生状态了。
PS:还是无可避免地越写越丧。果然随着年龄增长我们都认清了自己的普通,而不愿对未来抱有过高的期望,更不奢望去作出什么有重要价值的改变了,但我还是坚定不移地相信丧到深处就是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