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法庭战
时间:某年某月某日的早晨
地点:心灵的某一角落——法庭
人物:法官,溺爱(被告人),爱(受害者——原告),理解(证人),观众。
背景:“溺爱”闯入了心灵世界,对心灵的各处角落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原本深居心灵的“爱”已无处容身,无奈之下,她将“溺爱”告上了法庭。
法官(容光焕发):今天由我……
(法官一说话,观众即一阵欢呼——该法官是心灵世界中最出名的。)
法官(沉着冷静):安静!现在请该受害者——爱为大家讲述一下她的遭遇。
(画外音:“爱”有什么不幸的遭遇呢?)
爱(向法官及观众鞠了一躬):大家好!相信大家对我早已非常熟悉。不过,为了礼貌起见,请先允许我做一下自我介绍:我名字叫“爱”,生活在心灵的最光明之地,我在那生活得很快乐。可惜好景不长。几年前,“溺爱”闯进了心灵,在心灵中大做文章。从此,我在心灵里便没有了栖息之地。不得已,我只得将“溺爱”告上法庭,请法官为我作主啊!
(“爱”说完话轻声抽泣着)
法官:现在有请证人发言。
理解(对着观众微微一笑):我是“理解”,是“爱”的邻居。我能证明“爱”所说的是事实。自从“溺爱”来了之后,许多父母就对孩子大宠特宠,他们完全依着孩子的意愿,孩子说往东,他们决不往西。他们不知道,这对孩子有多大的影响啊!比如,他们从来就为孩子剥好了蛋皮,以至于孩子连吃蛋要剥蛋皮都不晓得!温室里花草只见太阳,经不起暴风雨的打击。长期如此,他们便被宠惯了,无法理解、宽容别人——其实不仅“爱”,连我也深受其害。请法官明察:
(画外音:原来“溺爱”这么可怕;不知道“溺爱”将怎样为自己辩解呢?)
法官(皱起了眉头):“溺爱”,他们所说可否属实?
“溺爱”(伸伸懒腰,傲慢的点点头):属实!他们说得一点也没错!
法官(转头看看“爱”):你还有什么需要说的吗?
“爱”(轻轻点了一下头):“溺爱”不仅抢占我们的栖息地,而且他还堵住了心灵的轨道,截下一切前往心灵深处的“车辆”。至今为止,顺着心灵轨道而来的“善良”、“体谅”、“宽容”、“友谊”等已被他赶了回去。不仅如此,他还开了一条小道,招揽来了“权力”、“金钱”、“利益”等人,在心灵世界里胡作非为,为霸一方啊!(边说边盯着“溺爱”)
(画外音:“溺爱”真霸道。“爱”能打败他吗?)
法官:“溺爱”,你还有什么异议吗?
“溺爱”(哈哈大笑):没有,我没有任何异议!(说完又是一阵大笑)
观众:他怎么那么傲慢啊!
法官(严肃的收起了笑容):根据心灵条律第三十七条:任何人不得抢占心灵的土地,以及第一百七十二条:不得做有损心灵之事,和第……现判决如下……
法官还未说完——
观众甲:应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观众乙:应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观众丙:不对,应把他赶出心灵世界,让他自生自灭。
(“溺爱”有点开始慌了)
(画外音:究竟法官会作何判处呢?)
法官(拍着桌子):好了,好了。不要再争了。现在我判处如下(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将“溺爱”逐出心灵世界,并没收其全部财产。
(法官一字一顿的说)
(观众、“爱”、理解都放下了心中悬着的石头)
(画外音:此法官真乃包拯化身也)
“溺爱”(大声嚎哭着):法官,法官,我抗议,你不能这样判处啊!你要什么条件,我都给你!
观众被激怒了,正欲开口——
法官(生气):抗议无效!押下去!
(走出两名武装人员)
“溺爱”(大声嚎叫着):听我解释!听我解释啊!……
(观众又一阵唾骂)
法官(微笑):退堂吧!
案件到此结束了。
(画外音:看来,“溺爱”是不能让他永驻心灵的。他对人有相当大的摧残力。当“爱”之火熊熊燃烧时,“理解”便能从混乱中升华而出,鸿沟之间的残渣将荡然无存,永远灰飞烟灭,净化出心灵一方绿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