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的日子,大多已经忘却了,不过,我与小妹交往的日子却记得清清楚楚。她的眼睛大大的,鼻子小小的,看上去可爱极了,所以人送外号“毛毛草”。
她是个有名的淘气鬼,记得那天,妈妈去办事,我和小妹在家玩,我还带着一只小鸟。到了她家,我对她说:“这只鸟可以送给你,但你必须爱护它。”小妹快乐地收下了。我再去拿一些玩具,by—be!等我回来,小鸟已经被弄掉了不少羽毛,都快成秃鹰了!而且,小鸟受足了惊吓,满屋子乱飞,我一看,急了,冲上去就抓鸟,可气的是玩具却掉进了尿盆。事后,我挨了罚,她却在一旁哼着小曲。
她又爱看书写字,可惜由于她年龄小,什么也弄不会。一次我教她写“一”,她写的“一”从纸下边一直弯到纸上边,弯弯曲曲,像海岸线似的……。没办法,最后她把我弄火了,我大吼一声:“你自己看书吧,我不管你了!说着我拿起了一本书认真地看起来。一会儿,她问我:“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我看了一眼说:“太简单了!这几个字念作-风驰电掣,就是很快威力很大的意思。”“什么?什么?风还能吃电车?那威力是太大了。”我十分为难,无法向她解释清楚。小妹的趣事很多很多……。
小妹虽然调皮,可是我仍然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