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班的第一天认识他,到一个月后,我每天和他在一起,没有尝试离开他的滋味。然而,一个月后,我们开学了,我舍不得离开。
临走的那天,他没有上班。我们又在汽车站里相遇,一个月来,我们几乎每天下班后都到这里玩。
今天的汽车站格外冷清,也许是天热的缘故吧!人们都懒得说话。除了卖冰淇淋的阿姨在不停地吆喝外,车站里几乎是安静的。
“小鬼,你要走了?”他的声音很低沉。
“嗯!”
“还会回来看我吗?”
“也许吧!”
“不用留地址,不用留电话,如果有缘,我们会再见面的,对吗?”他的语气有些无奈。我不知他为什么说得这么严重,又不是生离死别。
“是的,不用留地址,不用留电话,如果有缘我们会再见面的。”一个月来我习惯了学他说话。
天下起了毛毛细雨。
“好!珍重!”他转身要走。“郭!”这次不是忘了他的名字,而是被他制造的气氛所感染,有些不舍,有些激动。“郭——峰!你不会再忘了我的名字,对吗?”他的语气很平静。
“我要吃冰淇淋!”
他笑了,拉着我的手。来到阿姨跟前。没等我们开口,阿姨已经习惯地的打了三支,给我两支,给他一支。雨渐渐大了起来,阿姨急忙把冰淇淋机推进店里,只有我俩站在雨中。然而,今天我没有像以前一样埋头大吃,而是一只手拿着一支,看着他。
“小鬼,你看我干嘛?怎么不吃啊?”
“那你怎么不吃?”
“我?你见过我吃冰淇淋吗?”
是的,每次都是他啊看着我吃,等我吃完我的这两支,再去消灭他那支已经半化的冰淇淋,他从来不喜欢吃冰淇淋。
“这次我要看你吃冰淇淋。”我调皮地说。
“真的要吃吗?”他恳求地问。
“是的。”我把冰淇淋送到他嘴边,他咬一口这个,又咬一口那个,再咬一口他手里的,忙个不停。
看着他的样子,我笑了。雨中的冰淇淋好可爱,粘满了他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