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转裁判(二)
雪花妩儿
龙一:初级律师,主角,五年前因为一件鲜为人知的事件而当上律师。在千寻律师事务所工作。千寻:高级律师,她参与了五年前的事件,但是后来…………真宵:千寻的妹妹,通灵师。法官:法庭里的绝对权威。
逆转裁判(二)
龙一:初级律师,主角,五年前因为一件鲜为人知的事件而当上律师。在千寻律师事务所工作。
千寻:高级律师,她参与了五年前的事件,但是后来…………
真宵:千寻的妹妹,通灵师。
法官:法庭里的绝对权威。
[]:心理活动
{}:证据/证词
逆转裁判:最初的逆转(下)
“是这样……我,我想起来了!”
法官:“关于案发时间请继续作证。”
山野星雄{证言}
1 发现尸体时,我是听到时间的。
2 那声音像是电台报时,大概是电视里的报时.
3 啊!但是如果是电台报时,不可能相差两个小时的。
4 我想被害人可能在看录像。
5 听到后,我才认为时间是两点。
6 对不起给大家添麻烦了。
法官:“嗯…………听到录像的报时。”
龙一[怎么办?好像完全没有错误]
[听到电台报时,电台报时,电台,电?!]
[电!我记得好像停电了。恩,又是一个破绽。]
“等一下~!”龙一叫道。“请看停电记录。时间是一点到六点。所以,山野先生,你是不可能听到报时的。”
“………………!”山野星雄[看得出来,非常不安]。
法官:“山野先生,希望你准确作证。渐渐地,你倒可疑起来了。好像一直在怪怪的扭来扭去。”
山野吓了一大跳。说到:“当时我吓了一跳,有些记不清了。请让我再一次作证。”
山野星雄{证言}
1 果然搞错了,不是听到,而是,看到。
2 现场不是有座钟吗?
3 就是凶器。
4 大概看了它,我才知道时间的。
法官;“这样就说得通了。”
[钟!凶器不是一个摆设品吗?]
“请问山野先生,凶器是?”
“钟!当然是时钟。”
“请问,这摆设品的那部份是钟?”龙一自信的说。
“啊!你是什么东西!在这里趾高气扬。”
检察官:“我打断一下,那摆设的确是一个钟。他的脖子是个开关,一按就会报时,因为看起来不像钟,才把它当摆设品处理。”
法官:“你没有什么问题了吧?辩护方。”
[……原来真的是个钟……光看是看不出来的……]
[!]
“法官先生,有个大问题。那个钟光看是看不出来的,也就是说,…………”
“除 非 拿 在 手 上 摆 弄 一 番,才 可 能 知 道 是 一 个 钟!”
龙一继续说:“但证人说过:没敢进入那房间。这一点明显是矛盾的。‘
“至于证人为什么知道那是一个钟,因为他 进 入 了 那 个 房 间!”
“对了,用那个钟杀人的人,就是山野先生!”
法官:“有趣,请你说明一下。”
龙一:“山野先生,你用凶器击打了死者,恰巧那钟发出了声音,所以,你对那时间记得异常清楚!”
检察官:“你想怎样?尽说些信口开河的话!”
“是不是信口开河的话……看看证人的脸!”
山野[近似崩溃]:“我当时……确实……听到了……不……是看到了……啊……真烦人,竟然对这些细小的事抓住不放。就是那家伙,我看见龙一了,处死龙一,把龙一处死……”
检察官:“法官大人,辩护人还没有拿出什么证据呢。”
法官:“辩护人,你为什么说证人听到的就是这个摆设中时钟的报时声呢?”
“这是非常简单就能知道的事,试着让时钟报时。”
“准备好了吗?听着”
“P-------现在时刻9:25。”
龙一:“众人听到的声音是9:25。但现在的时间却是11:25,那正好证明了山野听到的声音也是晚了2小时的钟,和这个摆设的时钟一模一样。”
山野辩驳道:“虽然这钟也晚了两小时,但是你又怎么知道这摆设在事发当时也是晚了2小时呢?……”
[………现在怎么可能证明!!混蛋,都到了这一步了!]
就在龙一无言以对,法官将要认定山野无罪的时候。
一直站在一旁的千寻对龙一说:她希望龙一可以作为辩护人采取“逆转”的思维方式:
既然说“那时钟在事发当天是否晚了两个小时不能确定”,那么为什么那时钟会晚了2个小时呢?
[果然还是所长经验丰富……]
法官要求龙一拿出能说明那个钟为什么会晚两小时的证据。
[证据证据……]
[有啦]
龙一:“就是那护照!死者那天从纽约刚回日本,而纽约和日本的时差是14小时。那也就是说,纽约凌晨2点的时候,日本正好是下午4点。死者在回国后,没有把时钟的时差调整过来!所以你听到的时间就差了两个小时。怎么样,山野……”
山野终于承受不了了,崩溃了。他被逮捕,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法官:“龙一,你竟然那么直截了当,让我吃惊不小,竟然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就让你的委托人解困,并让犯人显出原形。现在我就开始判决,被告人矢张政志——”
“无 罪 !!!”
法庭上下顿时一片欢呼,这时法官宣布审理结束。
龙一猜测道:“叫做山野的男人,好象是趁家中无人,而去行窃的惯犯。一边卖报纸,一边以无人的家庭作为目标。那一天,矢张去拜访的时候,死者不在家,等他走了后,山野就潜入房中。正在行窃时,死者回家了,勃然大怒的山野就拿起身边的摆设……”
【8月3日下午2点32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二候客室】
所长意味深长地说:“龙一,证物就是这样一种东西,从不同的角度看,它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人也是这样,我们并不知道被告是有罪还是无罪。但是作为辩护人,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相信他,相信委托人,就是相信自己。龙一……变的更强吧……自己坚信的东西,即使到最后也不能放弃。
矢张政志:“千寻小姐,请收下这个。”
矢张政志递给了千寻一个“思想者”,他说他一共做了两个,送给千寻一个。
龙一因为此次的成功,终于真正的成为了辩护人。
可没想到一个月后,又一次因为这个“思想者”而溅出了血光。
逆转裁判:最初的逆转(完)
高中3年级 - 经验谈字数:2097 投稿日期:2008-7-6 1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