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和小兰要好的同学都去买礼物了,礼物一件比一件精致,也一件比一件昂贵。下午放学后,小兰把一张一百元的钱在朋友面前一扬,朋友们簇拥着她走进了校旁的餐馆,满满的围了一桌。我本不好意思去,因为我没买礼物,但还是拗不过小兰的邀请。大家边吃边闹,我不知吃了些什么菜,也觉不出什么滋味。总觉得就这样用去一进元钱太不值得。
小兰曾是我同桌,我清楚她的家底。她家的日子虽算是农村家庭中的姣姣者,但都是她爸妈劳动所得。一百块钱最少要一个做父亲的四天起早摸黑劳动,就这一下子装进了我们这十几个同学的嘴巴里,不管小兰事后如何去向家里解释,也无论她爸妈是如何的疼她,但总觉得这样用了不值得,这种消费不合我们的身份,从小就学会了大吃大喝,大手大脚,讲排场,摆阔气,对于我来说无异于一种“犯罪”。
我记得我十二岁那天,是妈妈帮我买的菜,我邀上朋友一起到家里和面,切肉,学着包饺子。和我一起共度生日的同学没有一个不觉得那是最有意义的生日。
我的沉默与满桌的热闹很不相称。小兰要我也说说话,我终于忍不住了,提议说:“我们每人出其10元钱把这桌饭付了吧!以后别再这样浪费了,小兰回家不好交待。”全桌同学都愣住了,小兰气坏了,冲我瞪了一眼说;“你别门缝里瞧人——把人看扁了。”说完把一百块钱往老板手上一塞就跑回学校。
我们一齐追到学校,这时校广播台正放着我为小兰点的生日歌,小兰终于放慢了脚步,和我们逐渐的拉近了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