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小学 芒果宝宝
读《长腿叔叔》第一封信有感
今天我读了《长腿叔叔》内面的第一封信,看完后,我只想说一句话:我太喜欢婕茹莎了。
我喜欢婕茹莎那感恩的心,当她经过四个小时的旅途以及她到大学了解环境后,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给长腿叔叔写信,把自己的情况告诉叔叔,这不正说明她有感恩的心吗?
我喜欢婕茹莎那朴素的语言,在她写信时,她的语言十分开放,似乎长腿叔叔就是他的亲人。例如:给一个不熟悉的人写信,似乎有点怪怪的感觉;而我对于写信本来就感到是件奇怪的事,因为我长这么大,也不过写三四封信;可是对于只要别人称他“约翰·史密斯”的人,我能用什么法子尊重他呢?你为什么要取这样一个毫无特色的名字呢?婕茹莎把长腿叔叔当做自己的亲人那样,说话一点儿也不客套。
我还喜欢婕茹莎的感受,文中,她说:“长了这么大,忽然有人来关心我,使我仿佛有些家的感觉。我现在好像已经有了归属,这是多么舒服的感觉啊!”这里婕茹莎提到了家的感觉,她从小没有得到过父爱,也没有感受过母爱,而长腿叔叔给了她家的温暖,虽然是一个从没有见过的人,但婕茹莎还是那样珍惜这份情感,她那么单纯、善良、天真无邪,我喜欢这个婕茹莎,更喜欢她的品格!
当我读完这封信后,我平静的心被这小小的一封信激起了千层浪花,婕茹莎的纯朴、善良,还有感恩的心,都是我不曾拥有的,尤其,她的善良和感恩的心,更是我没有完全具备的,所以我喜欢婕茹莎,永远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