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最爱的是玩泥巴,才丁点大的时候,据老妈说,那时我是自个儿学会走路的,跌跌歪歪的扶着木制的婴儿车,歪歪的扶着木制的婴儿车, 在大榕树底下来回的走。
腿走累了一屁股坐地上然后两手支持着屁股擦着地面往前挪,那时的腿肚子都给擦出血丝来。这都是老妈后来告诉我的。老妈说,记得那时我常常爱用手去挖那红土地上的泥巴——老妈教书的乡村小学唯一的绿化是两棵老榕树,其余的便是大片红色的泥土。下课回来的老妈常两眼泪汪汪地抱着个泥人儿回家。
我想不定我的泥巴情结就是丁点大那会儿给培养出来的。
再大一点儿的记忆停留在乡下奶奶家,回忆里的味道全是浓浓淡淡的稻烟香味。和几个小伙伴用残缺的瓦片当碗,沙子当饭,而我用泥巴加水和成“美味煎堆”,还怕被大人看到不好意思,躲到大堆高高的砖块后面细声细气的“请吃饭”。真是人小鬼大,居然也知道“不好意思”?
上了幼儿园玩泥巴开始光明正大起来,老师布置的作业就是交上我们用泥巴做的奇形怪状的东东。我想我是比小时候的爱因斯坦要聪明的,我做的椅子常被漂亮的女老师贴上红花摆在桌子上展览,那时小小的心里单纯的快乐着,骄傲得不得了。
可是老妈不喜欢,把我从泥巴堆里拉回来指着图书要教我识字。现在看来还是老妈有先见之明,学前教育让我的小写成绩一向骄人。领奖时的风光大概是能掩盖一下我身上泥巴的颜色。而我也只在着时候才淑女一点总不成当着全校师生的面上窜下跳吧。六年级的时候一把长发的我远看是漂亮的女孩儿真是迷人又迷鬼,可近一看我的脚总能找到一些残兵败将——水永远洗不掉的泥垢。脏得那个,实在不象个女孩子。这导致小学毕业前夕终于有件事小小的打击了我一下:那位平时与我挺玩得来的哥们儿和我的好友飞飞合影留念,可他们没有叫上我 ,知道时莫名的伤心,不懂自己那里讨人嫌了。后来才有人告诉我那是因为飞飞比我漂亮,而我,一身的泥土黄黄黑黑,哪儿能上镜?我一气跑到池塘边捏了个泥人当成那个男孩儿甩手丢进水里淹死他。“黑一点又怎么啦,你还奶油呢!哼!”骂完了气也消了,毕业后还是不争气的答应他给他写信。
我的“泥巴生涯”是初一时结束在一位美人手里。那次拿块泥巴认真的在上面又捏又刻的捏出鼻子嘴和脸庞来,然后用黑颜色画出一双勾魂的大眼睛,典型的传统美人,丰满而又如流水般流畅。到后来没了耐心,便草草的送给美人一套皱纹纸衣裙层层铺下来,竟也倾国倾城。摆在书桌上,想象她曾经美丽动人的日子拉血肉丰满的种种悲欢离合的故事,到现在曲终热散独守空房时这种寂寞的美丽。也不失为调节枯燥学习生活的良方。
可惜我不是有耐心的人,一段时间后渐渐的觉得美人表情未免太酷,看着我的样子似乎还有点嘲弄和不屑一顾终于在美人和我”相看两相厌“的一个美丽的黄昏,美人选择从我手中坠楼身亡,一下子香消玉殒真个红颜多薄命。而我从此洗手不再玩泥巴。这个结局有点悲剧美,看来我的选择是对的因为到现在我仍找不出什么遗憾来。
记得初二时一位学长说过的一句话:美丽的外表往往是女孩子一张很有效的通行证。
我想我是不大赞同学长的话的,虽然说不来他错在哪里。很多年后的今天,距离高考只有一百九十九天的这个晚自习上,偷空回过头去看一看遗忘了很久的往事,才发现那份泥巴的颜色,随着岁月浅吟低唱的流转竟也变得鲜活透明生动起来。其实,那何尝不是一种真实的不加修饰的美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