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阳光
三寸阳光
每天太阳东升西落,慢慢的把阳光铺洒在书本上,以前以为看书的时候有三寸阳光是最美的,现在才知道书籍里散发的光芒才更加耀眼。
美丽的早晨,阳光还只照耀在书角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看书,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觉得读书很帅。常常幻想,一个人坐在阳台上,身边放着一杯热咖啡,三寸阳光散落在书本上,咖啡的醇香在空气中被我翻动书籍的手指所搅动——那样一定很帅。因此小时候爸妈给我买书我也从未拒绝,那时候所买的书籍大多数是中学生必读的名著。老师在上课的时候偶尔会提及其中的内容,能够回答上来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所以也就更加的喜欢读书。
为了寻找心目中帅气的三寸阳光,小时候的我常常会爬到高高的阳台上,小心翼翼的把接好开水的杯子挤在本来就狭窄的阳台。这使读书变成了一件很麻烦又惹人生气的事,因为一不小心水就会掉下阳台,或者是我掉下阳台。为此爸爸特意在我的床头安上了台灯,虽然比不上那三寸阳光的温雅,但我却找到了新的帅气。从此我就喜欢上了读书到深夜,有了喜欢的作者,凡尔纳。
每个男孩小时候也许都有一个英雄梦,而我的英雄梦承载在凡尔纳的书本上,他写的海底两万里我看了三遍,每一个情节都让我觉得惊心动魄,鹦鹉螺号成为了我梦想中的座驾。以至于在神秘岛的最后看到尼莫船长的出场也激动万分。凡尔纳的书籍总是充满了科学的幻想,能够勾起我所有的好奇心,直到现在我在书店看到很多包装精致的凡尔纳的书也会有想买的欲望。
大约到了正午,阳光便爬过书角,已达到漫过书页一半的程度了吧\
稍长大一点便开始想要追赶时间了,想要快点长大,了解更多。看着大人总是觉得很酷,他们总是了解很多我们不了解的知识,总是拥有很多细腻的情感。急于长大的我只能靠读书去追赶未来的时间。
那时候读了不少稀奇古怪的书,为了获取物理的知识去读《上帝掷骰子》;为了获得企业中的知识去读了冯仑的《野蛮生长》;为了获得细腻的情感去读了郭敬明的《悲伤逆流成河》那个时期我就像是一个大杂烩,思想就像一个被成功学洗脑的青年一样充满攻击性,年少轻狂。但读书就是这样循循渐进的一个过程,就是因为读书才能让人一点点的蜕变。而让这样的我恢复冷静的是一本叫《天才在左,疯子在右的书》。
这是中国第一本精神病人访谈语录,当时喜欢怪书的我自然像捡到宝一样开心的读起来。这本书让我发现了一个未知的世界,也让头脑发热的我不得不以冷静的思考去辨析每个精神病人的思想,最后确定一个自己的价值观,这让我的思想不再具有攻击性,学会了倾听与思考。因为读了很多小说,了解了很多人生,让我能够站在很多人的角度,体谅和理解每个人的苦与乐。
这一刻是真的觉得自己长大了,但没想到的是这一刻我真的长大了,我上了高中,以前努力追赶时间,没想到现在已经是时间追赶我们了,还有1000多天就是决定命运的高考,再推一个时间,4年后我们就走上社会了。
阳光把整个书都照耀的金灿灿的,刚刚好的三寸阳光,最美的角度。在这样的角度下,我看到了书籍在闪光,书籍的美。
上了高中以后当了语文课代表,在老师的推荐下读了一些历史文化的书《中国智慧》,《庄子喃哗》《秦始皇》之类的。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吧,开始大概了解了一些读书的魅力,小时候读书读的是开心,长大点读的是知识,现在读的应该是思想吧。古典文化和名著所讲述的都是人类最根本的东西,就因为如此才被称为名著。但是对于急于应付高考的我来说,了解这些思想,并不能给高考的分数提升一个档次,毕竟人并不是需要了解这个世界的一切才能生活的生物。
直到后来我的作文屡次获奖,才真正了解到这些思想所能带来的作用。这让我想起张琦贞的一句话“我有太多的方向,以至于总是习惯回头看,看见我只有一个出发的地方,这就是我去哪里都不怕的理由了”阅读的书籍正是我出发的地方,正因如此,我的未来才有更多无限的可能。
这便是为什么,我直到现在仍然喜爱看并喜欢收集纸质书籍。它是我一生的朋友,优雅的伴侣,辛苦的良师。虽然现在很少读书,但偶尔也会很怀念那三寸阳光洒过书面的感觉,渴望着到了古稀之年仍然能够坐在摇椅上,喝着下午茶,举着老花镜看着书。因为我已经可以抓的到,嗅的到,看的到一点书籍的魅力了。书籍已经化作三寸阳光,照进我现在三寸长的时光了。
如果把人生比做一把十寸长的尺子,那书籍已经陪我走过了三分之一。但我知道书籍一定会陪我走到最后,因为它正是尺子上的刻度,刻在我的身上,丈量了我人生的深度与宽度。
小学1年级 - 杂文字数:1782 投稿日期:2014-5-21 13:13:00
推荐3星:[小韵儿]2014-5-21 13: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