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3年级 - 记叙文 - 叙事 阅读指导

驯良

我们都寂寞 病态

多得多离。(希望大家喜欢)
  怪盗侠偷不去圣诞节的鹿。
寒风萧索,我穿一件水袖衬衫坐在顶楼,他从身后抱我,我没有转身看他,甚至身后的表情丝毫未动。
“我很想你。”他低头吻我的耳垂。
我将头偏移了过去,他放开我,坐在我的身边,“你最近怎么了。”我无言以对,我发觉自己对他早已没有了当初的热情,他二十九岁,是一个一岁孩子的爸爸,而我呢,二十出头,除了他别无所有。
我们就这样坐了很久,终于,他起身,转身走下了天台。我分明看到他眼里的落寞。
三年前,我是小酒吧里驻唱的歌手,他经常来喝酒,点一杯最昂贵的白兰地。他一直穿黑色的衬衣,每夜一件,件件不同,他身边也有不同的女子,胖的瘦的,各有千秋。
去得多了,我们搏了个眼熟,他经常点歌,全是古老英文歌沙哑低沉的旋律,他给我名片,我没有接,我并不喜欢太深入的了解一个人。
彼时,我在欢场,他只是来寻欢的客人。他习惯夜夜笙歌,纸迷金醉。
千鸟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约我喝咖啡,她是我好久不见的好朋友。
那天的落地窗开得很大,我找了一个背阳的位置。千鸟向我打招呼,我几乎没有认出她来,她做着全职太太,胖了好多,圆润的脸庞遮住了她往日的风情万种。
"新薇,你没有变,还是当年的摸样。”千鸟的第一句话是这样对我说的。
“你胖了,是生活很幸福吧。”我笑笑,尽量不让她看出我语气里有苦涩的成分。
 “是啊,可我觉得现在一点都不好,我多羡慕你,还是以前的模样。”千鸟无奈的笑笑。
我沉默,从前我和千鸟那种肆无忌惮、有恃无恐全都随时间消散,我们全都被时光改了模样。
千鸟和我聊了很久,她讲她的家庭,一脸幸福的模样。曾经我去参加她的婚礼,当了伴娘,她介绍她的爱人,陈风,陈旧的风。
 夜晚,澜静人稀,我拉上窗帘,穿他送我的昂贵的睡衣。他坐在沙发上一支接一支地抽烟,烟灰缸里躺着数不清的烟灰。我走过去揽住他的脖颈,他掐灭了烟。
他不是个坏男人,我也不是个坏女人,但我们却自始自终都是错的。
我说我想一辈子就这样过下去,你信吗。
千鸟在八月份的时候杀进我家,她甩了我一巴掌,我没有理由反驳她,理亏的人,是我。
“薇薇,我以为你会不屑于这样。”千鸟在沙发上哭起来,依依呜呜地说很多。我沉默地坐在一边,CD机放着单曲循环的《失忆蝴蝶》。
最后,千鸟像往常一样搂着我,我总是有种错觉,我们都变成了孩子。千鸟说:“我永远不要原谅你,你应该为自己道歉。”她哽咽着说,“薇薇,从前你是个多骄傲的人啊。”
第二天清晨,千鸟睡着了,我带着我熟悉的旧皮包,离开了这个城市。没和任何人告别。
我该怎么说,我曾经有一个情人,他叫陈风,陈旧的风。

多得多离










 









  • 初中3年级 - 记叙文 - 叙事
  • 字数:1033 投稿日期:2014-4-11 20:59:00

  • 推荐3星:[舞倾]2014-4-11 21: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