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空荡荡的屋子里没有一丝温暖的气息,穿着白大褂的心理医生对面前这个面色苍白、表情僵硬的女孩微笑着,女孩的母亲在旁边一脸惆怅与忧伤。
“自从那件事发生后,早上会在衣橱里找到她,她把自己蜷缩成一团,睡在那个狭小的地方,把衣橱当作自己的家。一句话也不说,话也很少吃。再这样下去我都担心她会得抑郁症,毕竟她以前不是这样的,以前她仿佛有说不完的话,总是很快乐。虽然有时很调皮,但也不至于变成现在这样……”
“好了,”医生打断了这位母亲的话,“孩子的情况我了解了,我想,您可以先回避一下,我和孩子单独谈谈。”
女孩的脸依旧和死水一样,没有任何表情,两眼无神不知看向哪里,心理明显受过伤害和打击,不然一对眼睛长在一张还算好看的脸上也不会显得那么无辜。
“能和我谈谈吗?说什么都行,再不说话舌头是会打结的。”医生笑笑,尝试用一种轻松幽默的方式与女孩交流。
女孩依旧不语,有一种要和世界对战到底的气势。
“好吧,既然你不说话,那只有我说了。我也曾遇到过和你有相同经历的人,沉默不语是你们相同的表现,你要让自己知道,你并没有错,你只是受到了伤害,也许这个伤害对你的打击很大,但是我保证,很多年后,当这件事石沉大海后,你绝对不会想起这件事情曾发生过。也许忘记很难,但时间会帮你。
“路漫,感谢你的父母给你一个这么好听的名字,你的路还很长,不要因为一点事而影响了你今后的路,况且你还这么年轻,这只是个人生的开端,世间太多繁华与美好你还没来得及看到,所以对这个世界不要掉以轻心。一块绊脚石罢了,摔倒了,站起来,一切都是新的开始。”
路漫听着大夫如梦呓般的话语,仿佛快要睡过去,对于她来说这些话一点用都没有,毕竟那道伤疤已经在心里根深蒂固不可磨灭,这些话不过是让那些伤疤更刻骨铭心罢了。
终于,她艰难地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我讨厌这个肮脏的世界。”然后站起身来摔门而去。这是她几天来说的第一句话。
我讨厌这个肮脏的世界。
从来就没喜欢过。
(二)
“姓名?”
“安生。”
“年龄?”
“还有一个月就十八岁了,现在是十七岁。”
“哦,还未成年。”警察方严一脸祥和地看着面前这个眉目清秀的小伙子,“别紧张,安生,这只是个审问,走程序而已。”
“人不是我杀的。”安生一脸不屑。
“我们也宁愿相信人不是你杀的,但现在还没有足够的证据。”
“人不是我杀的。”他又重复了一遍。
方严很无奈地摊开手。“那你和我实话实说,我们需要证据,我问什么你答什么就好。”方严从口袋中拿出录音笔,默默按下那个红色按钮。
“你和唐宋什么关系?”
“她是我女朋友。”
“那和路漫呢?”
“我们是……”安生停顿了一下,“我们是陌生人。”
“陌生人?那为什么会在一起?”
“……”
“在唐宋的尸检中检测出是氰化钾致死,并且这种药物是国家违禁药品,你一个十七岁的小伙子是从哪里搞到的?”
“有什么是钱做不到的?”安生嘴角上扬,弯出一个很好看弧度,对方严的问题搞到无比可笑。
“谁卖给你的?”
“我朋友的爸爸开了家化工厂,刚开始他不想给我,于是我给了他很多钱,叫他从他爸爸的厂子里偷一点来。”
“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唐宋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是和别人上床了还是感情出轨?”
“你可真幽默,我怎么舍得杀自己的女朋友,想爱还来不及呢。都说了人不是我杀了,你还在怀疑我。”
他的眼神若无其事地扫过方严一本正经的脸,扫过大理石地板和大理石缝隙里难以去除的污渍,扫过从窗子里透射进来的那一缕承载着无数灰尘的阳光。
“那莫非是路漫?”
“当然不是,路漫和我们屁点关系都没有。”
“从你嘴里套出句话可真不容易,这样吧,你把事情经过和我说一下。”
他慢条斯理地说:“那天晚上晚自习点完名后,趁老师不在,我和唐宋逃了出去,源泉胡同是我们经常去的地方,因为比较隐蔽,几乎不会有人从这里经过。我们是来殉情的,因为达成了‘死也要一起死’的共识。其实只是说着玩,我知道她是不会那么傻的,我太了解她了,谁会那么轻易就让自己死去呢。并且快高考了,她的成绩一直不错,很有希望考上名牌大学,所以她不会让自己死去的。”
“可她最后还是死了,这你怎么解释?”
“谁知道这时候路漫来了,这么隐蔽的地方都能找过来,我还真挺佩服她的。路漫和唐宋三年以来一直是死对头,大大小小的战争不断,因为路漫喜欢我,而我从来没有搭理过她,于是她想尽办法对付唐宋,企图让我们分手。但她也真够傻的,明明知道我不会离开唐宋的。我从见到唐宋第一眼起,就认定了她是我一生中需要守护的人。只是……”
安生哽咽了,艰难地举起带着手铐的手,擦干了眼角的泪痕。曾经发誓要和自己长相厮守的人,如今却不在了,他有些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不和唐宋一起去死,或者好好活着,做那些想做还没有做的事。他抬起头问方严:“你能理解这种痛苦吗?”
方严苦笑,“当然,我在十七岁的时候,也有过自己喜欢的女孩。”
“可是唐宋现在死了,这种心情你是无法理解的。你不知道我们在这三年里经历了多少事情,开心的,难过的,哭过的,笑过的,都让我刻骨铭心。为了能和她考上一所大学,我那么拼命地学,从中游赶到了上游,因为我们约定我们上了大学后就住在一起,毕了业接着结婚。那么漫长的三年都过来了,可最后为什么偏偏输给了这几个月!”
“好了,安生,先平复下你的心情,我只是想知道,唐宋为什么会死。”
“她是被逼死的,是路漫逼她死的!”
“那么,”方严一字一句地说,“路漫被强奸又是怎么回事?”
(三)
他们是在高一认识的,因为总是在无意间对上对方的眼神,便终也不能忘怀。
唐宋和安生都是学校里非常优秀的学生,一直以来都是所有学生眼中的“恋爱模范”,因为从来没有影响过学习,所以老师和家长都没放在眼里,俩人就整天牵着小手在校园里溜达,放学后去学校后面的小山坡上看夕阳,校园里的一草一木都见证了他们的爱情。那个喜欢调戏女生的幽默体育老师总是不停地问他们:“什么时候能吃到你们的喜糖啊?”安生总是非常潇洒地一挥手,说:“老师,别急,喜糖一定有你的份。”唐宋脸红了,在背后一直掐安生,痛得他呲牙咧嘴的。
安生从来不会担心唐宋会跟别的人跑了,他说就你这狗脾气除了我还有谁能受得了,唐宋还特别不情愿地说看来我这一生就要死在你手里了。唐宋别人不敢欺负,整天欺负安生,安生就和个孙子似的整天跟在她后面,唐宋说一他不敢说二。记忆最深的时刻是唐宋让安生在零下十度的天气里去很远的地方买奶茶,回来时眉毛上都结了一层霜,他把热乎乎的奶茶往唐宋怀里塞,说:“你先抱着暖暖手。”可唐宋明明看到安生的手因骑单车没戴手套都要冻裂了,心里那叫一个疼,把奶茶扔到一边说:“安生我不想理你了,你一点都不爱护自己。”安生特别愧疚地看着自己的手,像个小孩子似的低下头,特别认真地说:“女王大人我错了。“唐宋最后还是被他逗笑了,喝着奶茶心里觉得特别暖。
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了,他们就像电视剧中的男女主角一样拥有着人人都羡慕的爱情,偶尔会有小争吵,但往往都以安生主动道歉告终。记忆往往定格在那些美好的片段。他们在麦当劳里喝一杯可乐,喝到最后听到咕噜咕噜声时两人都尴尬地笑了;安生常常骑单车载着唐宋在城市里兜风,几乎把所有的小吃都吃了个遍;冬日下雪的日子里,唐宋缩在安生温暖的的怀抱里,一双小眼睛露在外面,感慨银装素裹的城市真美丽。
但爱情不总是一帆风顺的,仿佛所有美好的爱情背后都有不和谐因素的存在,古今中外的所有电影和小说都证明了这个事实。这个滋生在美丽构图上的污点是永远抹不掉的,如同鬼魂一般形影不离地跟着,准备在任何时刻进行一次致命的突击。
这个污点便是路漫。路漫长得还算漂亮,身材高挑,浓眉大眼,小小的年纪便透露出一种成熟女性的味道。正是这种气质总是让人心生厌恶。初见她。会觉得这个人一副不动声色、沉着冷静的样子,眸子里仿佛闪动着金属光泽,有一种别样的柔软细致。但接触久了,会被她那种咄咄逼人的气质和傲慢无礼的眼神所打败,说话慢条斯理的,像是迎面泼来一盆冷水,让你在暂时的清醒中多添了一份郁闷。说她讨厌,有些太绝对,因为你在没有惹到她之前,是没有什么让人讨厌的,只是如果你不慎被她找上麻烦,那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可能会是一年两年,亦或是更久。
每当看到安生和唐宋如此亲密,路漫心里就会很不爽,于是各种邪念从内心生根发芽,绞尽脑汁地向折磨这对恩爱的情侣。在食堂里,安生和唐宋你一口我一口地互相喂饭,路漫故意凑过去,语气里充满着愤怒和气氛:“哟,唐宋啊,”她轻蔑地笑,“今天的发型很好看嘛,着麻花辫是谁给编的啊?”唐宋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微微翻了个白眼,不想理会这种恶人,身子又往安生旁边挪了一下。“想不想变得更美一些,这样,安生会更喜欢你的。”她的眉宇间突然有了风尘气,不过是那种令人生厌的、邪恶的风尘气,之后又在一瞬间灰飞烟灭,眼神变得柔软温柔起来。她端起唐宋没吃完的菜,就像拿起一个高脚杯那样优雅,不急不慢地举到唐宋头顶,连汤带菜地一股脑儿浇了下来。
那些粘稠油腻的液体顺着唐宋的发丝、顺着脸颊一点点滴在衣服上,像是一盆清水里突然滴进了一滴墨水,于是整盆水都染成了墨色。路漫在旁边满意地笑着,笑声是那样尖锐刺耳,她说:“唐宋,你现在的样子,真是美极了。”唐宋哭了,因为从小到大她从来就没有受过如此般的欺凌,由着那些液体往下滴,自己不知所措。安生的表情在一瞬间变得可怖吓人,仿佛一头猛兽般随时都会将他面前的猎物吞食掉,他看着路漫,眼睛里燃烧着愤怒的火焰,他一把把路漫推倒在地,嘴中骂道:“不要脸的婊子。”
事情并没有结束,路漫对唐宋的欺凌与侮辱更加得心应手,得不到安生她是不会罢休的,因为她天生好强,为了自己想得到的可以不管不顾,采取各种手段,不会轻易放弃的。她用过了所有小孩子的戏法与唐宋作战,比如在唐宋凳子上滴红墨水,往她笔袋里放虫子,甚至在她被子里放泻药。
只是唐宋已经习惯了路漫与她的针锋相对,她坚信安生是永远爱她的,只要她还活着,谁也别想从她手里抢走安生。唐宋就这样在安生的爱中和与路漫的对战中度过了漫长的三年。
(四)
源泉胡同是整座城市里最安静的一条胡同,周围是两层高的楼房,墙是用砖头砌起来的,上面还有小孩子幼稚的粉笔涂鸦,看得出来有一定年岁了,据说有五六十年的历史。住在这里的人早就搬走住进了高楼大厦,所以这里寂寞的像个坟场,一丝一毫的风吹草动都显得危机四伏。
“安生,我们一起去死吧。”唐宋依在安生旁边,静静地说。
“你在开玩笑吧,为什么会想去死?”
“受够了学习的压力,受够了路漫那个贱人的折磨。仿佛整天都在战争中,活着有什么意思。”
“那我陪你,死我也陪你。”
晚自习点完名后,跟班长打好了招呼,他们一起翻墙出去,去了距学校不远的源泉胡同。
傍晚的源泉胡同安静得有些吓人,只有一盏灯在头顶散发着微弱的光,几只飞蛾在灯光下飞舞。安生把一小包氰化钾粉末融进可乐里,可乐瓶紧紧握在手中,他安静地看着面前的唐宋,这个他爱上的第一个人,可能也是最后一个人。
“真的要这样做吗?”
“能和你在一起,死也值了。”唐宋的声音有些颤抖,但脸色却异常平静。
“别那么傻,好好活着吧,我们还有好多事没做呢。这么年轻就死去,不觉得可惜吗?”
两人相拥在一起,很紧、很用力,仿佛快把自己融到对方的身体里,在这巨大的黑暗中只听得到平稳的呼吸声。为情而死,如同飞蛾扑火,总以为自己看到的是那最美的火焰,却不知道美丽背后隐藏的永久的孤寂。
“哟,躲这儿偷情呢!”路漫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身后,尖锐的声音划破了寂寞的夜。“真不好意思呀,打扰了你们,想不到,这么优秀的学生也会逃课,老师让我来找你们呢,躲得这么隐蔽,我可是找了好久的。”
她站在光和黑暗微妙衔接的地方,正因为光与影的原因,脸上的轮廓显得更加深邃突出。安生和唐宋还以为自己见了鬼,其实路漫就是个鬼,时时刻刻都会出现在他们想不到的地方,且阴魂不散。
“安生,真不知道这个女人哪里好,你竟然可以爱她整整三年。可你不知道,我比她还要爱你,多以前一万倍,你有考虑过我的感受吗!”路漫嘶声喊着,用仇视的眼光看着唐宋。
然而唐宋脸上除了惊恐再也没有其他表情,浑身颤抖着。安生把她楼的更紧了,他淡淡地说:“路漫,你折磨了我们三年你还不嫌够吗,我与你之间是永远不可能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这晚成了一个潋滟的湖,但四周杀气重重,仿佛稍不留神,就会掉进去瞬间化成水,从此成为湖的一部分,了无痕迹。唐宋始终想不明白,为何在她最快乐的时候,最享受这人间的时候,总有人会阻碍她向前进行下去。
唐宋抬起头,注视着面前的路漫,一字一句,非常认真地说:“你看着办吧,你要真能逼死我,我死不足惜。或是要我跪下,或是要我给你磕头,我都可以,只要你饶过我。”
路漫捂着嘴笑了,“没错,我就是要你死。你不知道吧,我的肚子里,正孕育着一个小生命呢,不巧的是,这个小生命的爸爸,是安生。”
空气仿佛在一瞬间凝固了,时间也仿佛停止了,安生瞪大眼睛,有股寒颤立刻从他的脊背通向头顶,那是他万万想不到的事。唐宋一把推开了安生,胃里一阵恶心,她甚至能想象到他们在黑暗里缠绵的画面,听得到那沉重的呼吸声和娇弱的呻吟。她夺过安生手中的可乐瓶,说:“看来我在这个世界上一直是多余的,连我最爱的人都可以这样背叛我,那么我还有什么脸面活着。我说了,我死不足惜,今天我就让你亲眼目睹,我是怎么死在你手下的。”
“唐宋你别,她是骗你的,根本没有这回事,你不可以……”安生的话语未落,唐宋已经将瓶子送到嘴边,仰起头来,一股脑儿灌下去半瓶,用尽了自己平生所有力气,将剩下的半瓶扔了出去。
于是从很远处传来“哐当”一声,好像是砸到了金属制成的东西。
她的五官开始扭曲,身体里像有一团火在燃烧,所有曾经有过的欲望以及幻觉,都在这一刻得到了满足。她感觉自己轻飘飘的,仿佛快要飞起来,飞到天空中变成一颗明亮的星,可身子却一点一点的往下沉,如同银幕上慢动作的姿势在刀下一点点倒下去,无声地呐喊在一张美丽的脸上嘶叫着。她感觉得到安生在旁边撕心裂肺地呼唤她,也感觉得到路漫正站在不远处奸诈地笑,她多么想站起来狠狠地在路漫脖子上咬一口,但她已经无能为力。她很享受这种感觉,大概一生中就这么一次吧。
黑色的夜风中,只有死亡空洞的呼喊响彻在寂寞的大地上。生与死,得与失,浅薄的快乐与痛苦,来去自如,连一丝惊动的声音,都不需要发生。
他的脸上没有任何愤怒的表情,他抚摸着唐宋逐渐失去温度的手,眼泪突然哗一下流泻出来,一句话也没有讲,带着悲痛,向黑色的旷野中跑去。一阵风吹来,柔情似水,摄人心魂,把所有人的灵魂都变成林中的风铃。
夜色从来都是如此,那些隐没在黑暗之中的忧伤,灼痛了沉默不语的眼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