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知己
程曦匆匆走向学校。
干了一天活,真想回去好好倒头就睡。
就在快到学校的时候——
故作没有看见似得,程曦想绕开那辆耀眼的白色宝马。
“嘀——嘀嘀!”
宝马突然响了,程曦吓了一跳。
就在程曦被吓呆的一秒,从车上迅速下来一身黑的一位头戴鸭舌帽的俊男,用一种冷冷的目光盯着程曦,“你东西掉了。”
“啊?什么东西?”程曦连忙低下头瞅来瞅去。结果看见的只是一张揉废了的手纸。
“不是那个。”男生似乎注意到了程曦的目光,然后走到车旁从里面拿出一个巨大的头盔。
“原来是你!”程曦惊讶的认出了那天在酒吧里唱歌的流浪歌手。
“再见!”男生把头盔给程曦后便开着宝马走了。
“……什么跟什么嘛。还没说一句话呢!好歹也见过一次面了,怎么我这么不受待见啊!”
程曦愤愤地拿着头盔,然后给韩正羽打电话。
“喂?”懒洋洋的声音响起。
“叫什么啊!快点出来拿你的东西!”
……
五分钟后,韩正羽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
“我说公主啊,不是你还东西么,跟我发什么脾气啊!”
“你认识等待酒吧里的那个流浪歌手么……”程曦岔开话题。
“额,你是因为这个才生气的啊,可人家没有招惹你好不好,你不会是喜欢上他了吧?”
“我才没有呢!”程曦怒不可遏地说。
“他好像是这个学校的学生,我见过他。”
“学生?Oh,My God!”程曦的下巴都惊讶的快掉下来啦,“我在这里念了4年学,从没见过这么没有礼貌的学生!”
可是谁跟她说的,他是个流浪歌手?
等等,让她想想。
“秦可可!你这个大骗子!骗子!大骗子!”程曦气愤的跺脚。
“呵呵,原来你生气的时候也这么可爱。”
“喂!”程曦冷不丁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韩正羽突然表情严肃了,“小曦,我突然觉得你是个很有故事的女生,我真的很想成为你的好朋友。”
程曦沉默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也许是太久没有发泄,那天在雨中大病一场后,她突然没那么疏远韩正羽了,她突然觉得,这个男生其实也很关心她,只是未曾表明,但她还是不能走出失恋的阴霾。
“对不起,我们只能做普通朋友。”
韩正羽的眼睛里忽然闪过一丝伤痛,但很快转变成温柔的模样,“没关系,小曦,我知道你还不能忘记那个人,我会等你,终有一天你会明白,我才是你真正的知己。”
程曦恍惚了。
记忆好像又出现了幻觉,她怀疑自己的听力出现了问题。
这句话、是多么的耳熟。
三年前。
“小曦,你知道这是什么花么?”
“我才懒得知道。”程曦嘴里说着眼睛却直勾勾的盯着电脑上的图片。
那是一种白色的花卉,落落垂下的花瓣,努力绽放的花角,在绿色的枝叶背景下,显得小巧可爱。程曦看着图片,都看痴了。
“它是铃兰花,铃兰花的花语是幸福,它象征着纯洁,它的幸福往往来的很艰难,并且伴随着隐约的宿命的忧伤……”
“原来是这样啊!”程曦对着电脑的另一头喃喃道。
“我喜欢铃兰,因为她的纯洁美丽。你喜欢什么花呢?小曦?”
“额……”程曦苦恼的默默后脑,这么文艺的东西她也是最近才关注起来,什么花好呢,蒲公英?不不不……
“我喜欢雪花!”哈哈,程曦终于想到了,然后飞快的用键盘敲下几行字,“因为她纯洁的爱,晶莹剔透不掺一丝杂质……”
可程曦没有说出的是,她还易消散,轻轻地离开这里,就像有一种爱,不留痕迹。
“小曦,能有你这个知己真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
……
相爱没有那么容易,每个人都有他的心事。也许那时候的记忆是这辈子都难以忘怀的吧,人生难得有一知己,为什么我们没有好好珍惜彼此,无奈你是我生命中匆匆的过客。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