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初一的时候学过这样一首诗。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来给那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这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择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条小路上,
很少留下律人的足迹。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生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我一生的道路。
这是美国的Robert Frost的成名作。读完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比较混乱,对于选择的路和没选择的路界限不是很分明,作者更喜欢那条路也不是很明确,前后甚至有点自相矛盾。就这样被选入了课本。当然,很多不理解的东西被老师和教参一点就通了,其实这是不经过思考的。当时老师讲完这一课的时候我觉得什么都明白了,直到现在翻以前的笔迹才觉的有很多问题。
诗人选择了‘荒草萋萋’的路,有挑战性。
诗人踏上了自己选择的小路,开始了艰难的跋涉。
一旦选择了一条,就没有回头的机会了。
这首诗是即使写人生道路。诗人写的终点却不是那条已经选择的路。这主要是为了深入主体,诗人感叹人生有许多路可供选择,但还有许多路只好放弃。人生道路的选择带有偶然性,随意性。那些未走过的路,才更让人想念,留恋。诗人对未来选择的路发出感叹更能打动读者的心灵,让人更深入地思考人生的选择问题。
基本的内心活动是,犹豫,选择,惆怅。
路包含的意义:暗示人生道路,人生的道路千万条,但一个人一生中往往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条,所以必须慎重,不要随波逐流,而要思考,做出自主的选择。
记得当时这些笔迹我背来背去,一字不差,以便考试的时候套用。教参上的,自然不会错。即使错了,仍然要背。因为考试判卷子不看对错,只看标准答案。一篇阅读,怎么会只有一种理解?编写教参的人,显然是理解错了。
真没想到来到美国以后还会学到这首诗,当然老师教的方法和我理解效果与以前在中国学的时候相比大不一样。
原文是这样的: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m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
I took that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先说一下翻译的水平。说实话,我觉得翻译得很烂。逐次分析。
原作每段都是以abaab的形式押韵,而翻译过来虽然也押韵,但完全被打乱。
第一段的第三句,“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原文却是“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只翻译了一半儿。应该强调‘traveler’这个词,不然就不能说明作者为什么要做出选择。
整个的第二段都比较混乱。“但我却选择了了另外一条”原文是“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只翻译出了前半句,这个错误是很巨大很严重的,造成很大的理解错误。因为‘as just as fair’指出了其实选择的路和未选择的路都差不多,都比较‘荒草萋萋’。后面的‘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更是强调了这一点。但翻译者却有意将此部分省略,也就让人误以为作者选择的路是人少的那条,才得出一系列不随波逐流等高尚情操的结论。这段的最后两句则更是与原文毫无关系,意义完全扭曲。
第三段翻译得无大碍。
但第四段的最后一句有重大失误。“从此决定我一生的道路。”原文是“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作者仅仅说difference,差别,意识是:这就造成了差别,并没有提及人生的道路。总的来说翻译者就是把这句话狭义了,没有给读者思考的空间。
翻译得这么不精确,理解也自然不同。
在中国的时候老师用了一节课将这首诗,特别细致,特别透彻。但细致和透彻的背后无非就是给文学下一种定义,让考试者被下定义,然后去应试。以前考试是为了更好的学习,现在学习是为了更好的考试。本末倒置,可见学生压力越来越大攻克越来越重将来却不如外国孩子能力强,有创新思维的原因。
而在美国,我们英语老师Ms.Covington只用了十分钟的时间将这首诗。分析了几个重点,没有更多的废话。但我却觉得以前所有的疑问都没了。
Ms.Covington说的与国内教的冲突的部分是:这两条路其实差不多,都比较荒寂。回到原作来看确实是这样。作者并没有说那条路好,那条路不好。也并没有说后悔与不后悔。Different一词的前面并无更多形容词,很难读出作者的意思。而中国老师却把重点放在‘选择荒草萋萋的路更具有挑战性,不随波逐流。’这种理解,从原文的角度来看,是根本不成立的
。
本来就是一条路,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路。却非要说是人生的道路。总把很小的问题引申。中国教学总喜欢把文学性很强的东西变成哲理性很强的东西。也难怪国产动画片不如日本动漫畅销,就是因为过于教育性质,忽略了娱乐性。
话题扯远了。Ms.Covington说,“The worst thing you can do to a poem, is to suck all the juice out of it.”你能对一首诗歌做的最不好第一件事就是将其包含的所有精华吮吸出来。也就是说,读完一种诗歌,得到一种无法言传的感觉,就不要试图去表达,更不要剖析,直到最后失去了意义。而中国教学,就是这样做的。把一首诗歌,一篇文章,转化成很多很多的小阅读题,设置标准答案,从此不再允许第二种理解。
我记得有人说,看文学要看原创,翻译的东西就像是被翻译者嚼过了,把所有的汁味都嚼了出去,吐出来干巴巴没有营养的译文,而读者看了这译文,顺势按照翻译者的理解去理解,就不会有自己的感想了。
当然还可以引申到国内考试课外阅读题的争议,最典型的就是问“这篇文表达了怎样的中心思想?”然后设置几个踩分点,如果答卷时没有提及某某词汇,与标准答案不符的话,扣分没商量。无奈大家只好去背答案,总结一套一套的答题技巧。只是我不明白,这样子培养出来的人才到的是学到了答题技巧还是丧失了自己分析阅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