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时,我对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感到好奇。比如,我第一次见到闹钟,发现秒针累断气似地不停地走着,而时针和分针却一动不动,这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已是“小儿科”了,算不上什么深奥的问题,有的人可能也觉得很可笑,但当时的我却认为很有趣。
今天,我要讲述的趣事是和我的名字有关的一件事。
那是我上幼儿园时,刚刚开始学写自己的名字。“邱”和“晨”字写得不赖,可是写到“煜”字时,我总是把“火”字旁与右边的“昱”分得开开的,这时老师走到身边,仔细询问到:“小煜,你为什么把‘煜’字拆成两个字来写呢?”,我一本正经地回答到:“这个,老师还不懂吗,如果靠得太近,右边的‘昱’字早就会被左边的‘火’字烧死的,那可不得了。”老师一听,立刻被我逗乐了,笑着说:“傻孩子,那只是个‘火’字偏旁,又不是真正的火,怎么可能着火呢,你小小年纪,想象力真丰富!”当时,我还一下想不通,不服气地与老师争辩了一阵,才最后弄懂了。
后来,每当我写到自己的名字时,一想到这件事,就会禁不住笑起来,是不是当时的我很幼稚可笑。你们说,这算得上一件童年趣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