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华老去,时光依旧(一)
fish
花开花落,管年华几度。年华已经老去,时光还是依旧。
_________忘记一个人,不是想不起他。而是在想起他的时候,内心不会再有波澜。
看到他。
我就慌了。
为什么。
每次看到他,都是这样的感觉。
恐怕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热爱小说,想把他写进小说里。
可他的性格和我写的小说主人公的性格每每不相符。
我无法融情入境。
他对我有一种特殊的力量。
虽是同班同学,虽是前后桌。
偶然在学校里遇见他,心还是会砰砰砰地乱跳。
他看到我,总是轻轻地对我笑。
他笑起来很漂亮。
酒窝小小的印在脸上,眼睛并没有眯成缝,而是张得很大,他的眼瞳成琥珀色,像刚出水的月亮那般清澈。
一次搬作业的时候,不经意地碰到了他的手。
他的手修长,手指间的缝隙很小,没有茧子和伤疤。
我第一次知道。
原来。
男生的手也可以这么漂亮。
碰到他的手后,我不由得把自己的手向里面缩了缩,对他说,对不起。
他又朝我笑,明眸似月清。
没关系。他的语气很轻柔,没有了和他外表一样的粗犷。
和他接触了一阵子。
我总是默默地观察他。
从他的语言,他的性格,他的小小的恶作剧,有时可以感觉得到,他和其他人有些不同。
我有时被数学老师数落,瞥见坐在我后面的他。
他蹙眉,呼吸有些局促不安。
像是他被别人骂了似得。
我早就发现了他与别人的不同。
对我的不同。
要知道,我在班级里可是所谓的调皮鬼。
出了名的说话狂。
他对于我的一举一动,永远的都像是在忍让。
终于,在我的威逼利诱下和一种他喜欢的巧克力饼干的诱惑下。
他成为了我的小弟。
为了那种他喜欢的巧克力饼干。
不惜一切地叫我邱哥。
还说,喜欢我。
我惊讶,迟迟不肯相信。
但最后,迫于耐心,我还是信了。
坚信。
我内心从未有过的澄亮。
但后来,吃着吃着。
便对那种随处可以买到的巧克力饼干失去了兴趣。
他不再叫我邱哥了。
再后来,他从我那口无遮拦的闺蜜倩倩口中得知,我喜欢他。
是。
我是喜欢他。
从刚接触他开始,我就一直一直地喜欢他。
他只是没发现。
我想承认,但。
我没有勇气,没有魄力,没能说出口。
对他的喜欢,像一份宝藏一般的隐藏在了心里。
想深深的,把宝藏埋起来。
可是,命运就是这么捉弄人的。
口无遮拦的闺蜜,又从他的口中得知,他讨厌我。他对我说他喜欢我,都是在骗我的。
他不是讨厌我这个人,而是讨厌我喜欢他。
他讨厌我喜欢他!
我当时漫步在操场上,当机立断的想哭着去找他。
但,我不能。
也做不到。
他这么讨厌我,那为什么还要对我那么好。
闺蜜说,我看见了,他对所有的女生都好。他的小学同学说,他喜欢过他们班很多的女生,结果玩玩就像扔垃圾似得,丢了。
我不相信。
明明这么好的一个男孩子。
再怎么说,也不可能花心到这种程度吧?
闺蜜叹了口气,继续说,我对他说你喜欢他,是想让你赶快认识到他花心的这一点。当一个女孩子想要为他付诸芳心的时候,他却这样对你。你说他……
闺蜜还未说完,我就推开她跑回了家。
我知道闺蜜是为我好。
可我,可我宁愿一辈子也不愿知道这件事情。
一辈子也不愿意让他知道我喜欢他,一辈子也不愿意让我自己知道他是这么这么的讨厌我喜欢他。
既然事已至此。
还不如忘记。
哭到最后,两眼红彤彤的像两个灯笼。
朋友们都笑我傻。
我傻。
我倒是宁愿傻傻地走在他的前面,为他抵挡着狂风暴雨。
可是我并不傻。
我反倒很聪明。
聪明得连这种人都忘不掉。
有一句话,说得没错。
——忘记一个人,不是想不起他。而是在想起他的时候,内心不会再有波澜。
抬头不见低头见。
说实话。
我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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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2年级 - 小说字数:1367 投稿日期:2013-6-12 18:39:00
推荐3星:[薇然诗语]2013-6-12 19: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