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我觉得没事可做,于是,就想:看本书吧,可能会好一些.我来到姐姐的房间里找书,我的目光被一本<<鲁滨逊漂流记>>吸引了,我早听说了这本书,于是我就拿了起看。
这本书说了一个人叫鲁滨逊,是英国人,他很喜欢冒险,他到过许多危险的地方,但他一点也不怕,他的愿望是走遍天涯海角。
有一次,鲁滨逊坐船到南美洲去,路上遇到了大风,桅杆被风吹倒了,船翻了,船员和同伴都死了,只有鲁滨逊被吹到一座海岛上,这是一个人没有人居住的小岛,到处都是野草和乱石,他又冷又饿,他都不知道怎么活。
第二天,太阳出来了,船就在不远处,于是他上船找了许多吃的和衣服,不过令他高兴的是找到了一只狗和两只猫,让他感到一丝欣慰。
就这样过去了十八年,忽然有一天,他发现了人的脚印,他很害怕野人跟他抢食物,于是他把捉来的羊圈养藏了起来。就这样又过了两年,后来他又一次发现了人的痕迹。有一次他看到了野人准备杀三个人,而且其中一个疯狂地逃走,鲁滨逊看了决定救他,于是他开枪杀了野人们,并给他取了名字叫“星期五”。
他们和睦地又过了几年,突然有一天早晨,星期五把他叫醒,原来,岛边停泊着一艘船,船上的水手叛乱,鲁滨逊和星期五决定救出船长,于是船长愉快地答应将鲁滨逊带回英国。
鲁滨逊的历险坎坷,不过他的聪明和汗水才坚持到了被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