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考记
公元二零一四年六月廿日,我参加中考。
由于父亲的坚持,我只能乖乖呆在家里休息,不能同舍友继续庆祝自己的毕业。
中考前最后在学校的那天,我们晚上喝了酒,结果我吐了,第二天什么都不记得了。就那样,在教室昏睡了一个早上的我毕业了。我记得我班主任看见我的时候,关心地问道:是不是难受了?我淡淡地回了一句没事,像一个大老爷们似的。
父亲来了。
他看着我,应该是察觉到了什么,问了句喝酒了吗?我知道瞒不过,就承认了,像一个大老爷们似的,敢作敢当。收拾了几箱书,父亲带着我回家,我什么都不记得,只知道自己很难受。于是,我发誓再也不喝那种鬼东西了。酒这东西就像斯威夫特在《格列佛游记》中写道“酒是一种能令我们心情愉快、飘然欲仙的液体,就能转移我们心头的忧愁,产生狂妄的幻想,增加希望,驱除恐惧,让理智暂时置于脑后,让四肢丧失活动能力,最后令我们昏昏睡去。”但是,我又不得不承认,那晚我没有体会到飘然欲仙的感觉,只是发现什么东西都是两个。或许那就是仙境吧。
我回家,睡了两天,没有看书。
临近中考的那个傍晚,按规定我们需要先看考场,熟悉一下环境。也是,经过两天的休息之后,我明显好多了。不再是刚毕业时的那副颓废的样子。那是一件极其乏味的事情,没有多少乐趣。因为人人都知道,自己即将中考,必须安分。就是由于这种中国思想的控制,那天没有多少人陪我一起喧嚣。
我醒了,比平常早醒四个小时,那是二十日早上的六点。
我一改往常的习惯,吃了点儿早饭,喝了一杯水,却没有紧张。但是,我姐却很早便起来了,据说,是因为我要中考了。
好吧,我要中考了。但又怎么样呢?
父亲将我亲自送到考点,经过我两次劝说却依旧没有离开,直至看到我进入考场。我随人流一起涌入狭小的过道,不禁感叹:还是自己的学校好啊。在这样的心理暗示下,我进了考场。看到了同校的女生,四个人在同一考场,就TMD我一个男生。
这不是一个好考场。
一个男生对我这样说道。他又接着说,还数你的成绩不错。我嗯了一声,他却说倒不谦虚。我诧异,我TMD为什么要谦虚。
的确,这不是一个好考场。
两天半的考试,除了我前面那位隔壁班的女生抄了我的答案,其他和我事先打过招呼的人一概没有抄上。我是这样想的:即使我不特别在意这次考试,但要抄的终究不是我,我为什么要给你们服务,还是有风险的服务。我就这么想。不管怎样,我就这么想。更何况,张爱玲都不借钱给他的亲弟弟,我为什么要借答案给我不熟的人。
第一天结束了,紧接着是第二天。好吧,我早退了。
考语文的时候,我早退了。我知道,这时候不是彰显个性的时候。但我真心觉得,那语文不难,虽然我不知道自己能打几分。
考完了。
最后一门是英语。那是一门我特不喜欢,唯一上课睡过觉的科目。我就那样,抱着试试的心态结束了自己的中考。我最后终于明白,英语老师是善良的。这不仅仅表现在她容许我和同桌同时趴在桌子上睡觉,更表现在她可以不带名字却让我感到无比羞耻地将我淋漓尽致地骂上一顿,甚至问候道我的父母。其实我不惧怕她,只是觉得已经顶撞过人家了,不好意思再干第二回。但是,感谢父亲一直相信的耶稣,我TM毕业了。
就这样,我的中考完了。
于是,我在廿二日上午又回到了家,只不过这次可以呆很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