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弹指为一瞬,十二瞬为一念。转化而来,一念既一百二十弹指。第一次觉得,原以为那么短的时间也可以由这一公式变为看似长远而悠然。人们常说“一念之间”“一瞬间”“弹指间”。好像并没有什么区别。但形容时间最短的,应该是“弹指间”了吧。
我总是承38号车回家,六点以后的车,总会是满满的。我喜欢坐在靠窗口的位置。所以,我总是等坐在窗口的人下车,然后,再坐上那个位置。椅上,留下些许余温。
额头不时贴到了偌大的玻璃上,感觉它带来的清凉。兴中道旁的棕榈树,芒果树在我眼前飞逝。坐在窗边的我只与它们相隔了一层玻璃。窗口是离外面世界最近的地方。所以,我喜欢坐在那里。
因为我害怕,害怕会不会在弹指间,我就迷失在这个密封的世界,再也出不去。我开始度量弹指的速度。一,二,三。三弹指从我眼前飞逝过了两棵棕榈树,三棵芒果树。我不清楚弹指的真正意义,或许,比这个来的还要更快些吧!
一瞬间,我们坠入了时间留下的陷阱。再也会不去了,回不去那段时光了,那段可以仰起笑脸与太阳直视的时光了。自从知道眼球里的晶状体会像放大镜一样。如果再阳光底下照,很可能会被烧着,我就再也不敢用眼睛直视太阳了。我害怕失去光明的感觉。
或许长得越大,知道的东西越多。以前经常做的事到了现在,却因害怕而却步了。
一念之间,我们真的脱离了那个纯真年代。
一切纯属意外。只是突发奇想地把自己对于时间,对于世界,对于恐惧的感觉落墨于纸上。很多想说却说不出口的话,在纸上为我的想法而做一个真正的诠释。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