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认识他,是在一个英语补习班。
那时我对任何人都是一张扑克脸,他,不例外。
他是我第二任同桌,皮肤白皙,彬彬有礼,身高傲人,带着不知何处的口音,让坐在他身旁的我佯装镇定。
我竟不知自己当时产生的好奇情愫,已如此令人面红耳赤。
再次见到他,是在考场。
他留着颔下的胡子显然未能令我对他改观。
他与我同一栋教学楼考试,热情着挥手与我打招呼,同我交谈。
那时的我发挥失常,脑海里尽是雀跃与欢腾的多巴胺,迷乱了我的心智。
已然不大记得当时开场前聊了什么可以让自己如此失态,只依稀记得,自己是不折不扣的混蛋。
我以为自己的心意他能知晓,在我混乱的言语中也许能透露出一点点信息。
但是,他没有。
我有些失落。
8月上旬,成绩公布,实验班,我没有考上。
险些跌下分数线的我还能苟延残喘,真是万幸。
他在社交网站上欢呼着对我说他有了初恋的对象,打算找个时间对她告白。
他通讯时所用的橘黄色字体晃得我什么也看不清,停下手中的动作翻看先前的通讯记录。
手竟不自觉地有些颤抖,啊,原来是这样,现在看来,我倒是看出了一点猫腻。
从他的字里行间,无不体现出他的感觉。
他竟当我是杂草,视我如牛粪,我根本不在他眼中。他鄙视我,轻贱我,嘲讽我。我却还在百般讨好他。
求求你正眼看我,请你将我放于你心上。
呵,you win.
我不折不扣输给了这种人。
事后,我删除了他的通讯号码,在学校从不正眼看他,他或许是鬼或许是混蛋,但是,与我无关。
他根本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何事,何故弄得该名女子如此待他,简直莫名其妙。
是,他并没有做错事,做错事的是我,这个愣装无视自己感觉的家伙到头来竟把自己伤了,简直荒唐。
很久之后,我视他如普通人,我对其感觉已荡然无存,他竟又当我是透明人,简直奇怪。
我的生活,也许永远不会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