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6月1日,对我来说是不快乐的,是痛苦的,但往往这些痛楚的往事总会留在心间
那天,儿童的节日,我和表弟不例外地被幼儿园放了一天假。早就约好了到表弟家玩,其实更明确地说就是去骑自行车。那时,在我眼里,自行车是最好不过的玩具,学会骑车已有半个月,心里实在痒痒了,盼望着能和表弟一起骑。一上午,我俩都沉浸在“自行”带来的乐趣中。
下午,忽闻要去姥姥家,不禁勾起了我的一个燃烧已久的愿望——骑车去。表弟家离姥姥家最多不过一公里的路,我想:这有什么难的,再说汽车又少,凭我的技术,肯定万无一失。另外,我还想驮着表弟去,那才显得神气,才叫“一箭双雕”。这可是两个里程碑,一个是骑车上路,一个是骑车载人。想到这,我先去串通好了表弟,又一起去央求大人,经百般求情,轮番“轰炸”之后,大人终于同意了。我和表弟快乐得像兔子,一蹦三尺高,跳上自行车,驮着表弟率先出了门,直奔姥姥家。
一出门,我便不自在起来,这和在家中骑车的感觉反差太大了,我驮着表弟,车把直晃,一会儿就从路这边晃到了路那边。后来,表弟说让我歇会儿,他驮我。我可是个死要面子的人,不肯轻易服软,连忙推辞。为了表现我的“实力”,我铤而走险将车速提高。嘿,速度快了,车子反而更稳了,我想“速度真是个好东西,这才叫超越自我呢!”我们离大人越来越远了,表弟说:“别骑太远,大人会着急的!”我想着,不禁回头一看,这一看可成了罪魁祸首。我前面正好有一堆铺在路上的未脱粒的黄豆,由于速度太快,前胎被黄豆垫了一下,车把一歪,向左倒下去。我觉得一阵天旋地转,随后像英雄一样扑倒在地,左脸大面积擦伤,流了不少血,当场昏了过去。而表弟因反应及时幸免于难。
至今令我感到十分有趣的是,出事地点恰到好处在一所门诊门口。我毫无悬念地被送进了门诊,上了药,昏昏沉沉地被姨夫抱到了姥姥家。到了姥姥家,我才感到了绞心的疼,它迫使眼里的H2O大批量生产,线般地洒落一地。
这泪水不仅洒在了地上,也流进了我的心里,我恨自己为什么非要逞能,驮人还骑快车,为什么总想到了痛快而忽视了危险。以至此后的两个月,我被小朋友们当作异类,避而远之;被大人抓住话柄,动不动就以此为例,说我太骄傲。
唉!我写出它来,是想与大家分享我童年的“事迹”,更想与大家一同将它抹去。这次教训,或许就是老师说我做事比较沉稳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