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不认识很多作家,我的文字并不成熟,所以我跟文学几乎是没有渊源的,可是这仍不能让我停止写作,因为即使我愿意,语文老师还是会让我们写作文。那么我还是主动一点,将自己不成熟的文字发扬光大。
说实话我不喜欢写手稿,写过之后再读便觉得稚嫩不堪或者字迹不够漂亮,任何都可以作为理由将其粉碎。我希望它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像我从来没写过一样,可是这是不可能的,除非烧成灰。记得以前暗恋一男生时写的变态日记,摧毁之后无处可藏便隔着窗户丢出去了;记得曾经烧什么文字丢进垃圾桶后把塑料的垃圾桶烧个大洞。总之我不想某些文字被别人看到,特别是父母。
这些在现在看来,无疑有些可笑。
然后我开始用Word写文章,除了老师布置的作文以外。
我喜欢把随性写的文字叫作文章,而老师布置的便是作文,这是个习惯。
Word对于我来说有两个好处:
1, 我可以面对我亲爱的电脑,叩击亲爱的键盘,类似于消遣,而不是背负使命似的完成作业。
2, 它随时可以删除,做到我想要的无影无踪。
虽然我喜欢用Word,可是我现在却是手持圆珠笔,在白纸上拉画。看吧,这个世界本身就矛盾的可笑。
中国的文字博大精深,尽管如此,还是不能诠释人心中的伤痛。我曾经说某些会员无病呻吟了如何如何。忽然想,或许是他们心中有种难以言说的伤,很想表达出来却因为不善言语,把真正的伤写的太过虚假,于是成就了人们口中所谓的矫情。但是说不定真正矫情的人只要拥有完美的阐述能力,便大可让观众相信:作者是心中有伤痛的人。
我不是神,分不清尘世的是是非非。这只是我忽然想到的。
曾经看小四,现在看安妮。发现某些作家在某些方面存在一种通病,比如说肮脏的女主角却和干净的男生产生感情纠葛;比如说主角猝死,死的莫名其妙。他们把书中的人物写活,然后不予还击的判了人死刑,如捏死一只蚂蚁般容易。
写到这里,我不知是否跑题,但是我实在不知该叫什么名字来概括这篇文字。
那么,
就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