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悯是个门槛,人懂得怜悯,才进入高贵。少不更事时,有两件事情,是大人们绝对禁止的。
一是欺生,戏弄外来人。特别是有钱人家的孩子,牵出狗来吓唬人,追得人家到处跑,大人们出来总得把那孩子申斥几句,喝走。母亲常做的一件事,就是把自己吃的东西,倒一半给那生人。再一是不准追疯子,那时经常有疯了的人前边走,后边跟着一群孩子起哄,朝那人身上扔东西、砍砖头,每逢这时,总有人出来把孩子们轰走。回到家里时,母亲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不准欺侮人。
人的天性,大概就是恃强凌弱,所以文明站出来,在社会推开的两扇大门上,写下两个均衡的字:平等。大个欺侮小个,男的欺侮女的,强的欺侮弱的,先来的欺侮后到的,里面的欺侮外面的。人不能当非人对待,你要知道那是你的同类,你今天这样对待他,明天就会有人这样对待你。
中国古代有个《割肉相啖》的寓言,两个好勇者,一个居东郭,一个居西郭,都有胆量吃别人肉。一天相遇于途,谁也不怕谁,于是都抽出刀来吃对方,你吃我一口,我吃你一口,最后两人都把对方吃死,两人谁也没活成。
这个寓言很短,道理很深,人吃别人的就等于吃自己,看起来你是在割别人身上的肉,实际作为社会的整体,你也是在割自己的肉。即使有些因果不直接,绕来绕去,也是人对对方的行为,最终也会落到自己的身上。
欺侮人的欺字,就是其人的其,加上一字欠,欺侮了就永远欠下了。你可以吃官饭,巴结上司,为有势人作伥,看名人脸色,给有钱人做小;也可以凭权、依权、仗权,显富、摆富、露富;可以豪,豪耀、豪华、豪玩、豪赌、豪门、豪世、豪遍天下无敌手;可以穿着一身制服,为官为管为警察为公务,为这个队那个队,更可以收钱,收费,验身份,查证件。但是你得依法守德,你别欺侮人。
文化大革命,复兴了一句湖南农民运动时流行的痞子话,叫“把他打翻在地,还要踏上一只脚”,许多欺侮人的人就是这样做的。但是还有另外一句话,那也是在辙的:人不可能把别人压倒在地时自己不跟着倒下去。
任何人都不要以为得着一朝势,把着一些权,就可以为所欲为,当你超出了世可允许的那个范围,走得太远时,用老百姓的话说,就叫出圈了,那你就离倒霉很近了。
所以,人在何时,不管凭仗什么,都不能欺侮人,即使你不懂什么叫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