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在雁群中的白鹅,背着一个拇指般大小的小人——尼尔斯,跟着雁群飞向拉普兰岛。那小人,就是本书中的主人公,来自瑞典南部乡村的十四岁男孩尼尔斯。
以前,尼尔斯是一个坏男孩,欺负家里的动物,经过与雄鹅莫顿和领头雁阿卡为首的雁群经过了一次次有趣的经历,使他改变了以往粗鲁的性格,我真为他感到高兴!
我认为我们的条件并不差,就是没有经历过那样的奇遇,但是我们可以养些小动物,细心照顾它们,能唤起你心中的那份爱心,让你周围的人与动植物感受到爱的力量。更让我钦佩的是雄鹅莫顿的那种不怕输的恒心,我们也需要恒心,才能把事做好。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真是一本教育人思想品质的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