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1年级 - 杂文 阅读指导

和音乐谈一场恋爱

怀化五中 程某某

上学期的周记--。好吧,我那时是个愤清
  音乐与人心应是相互沟通的,二者并无什么差异,只不过所表达的的方式不同罢了。
  
  突然想起陪着自己走过两年多的MP4了,它并为遗失,我也不愿它从我身边离去。它装满太多的记忆。从很早以前就喜欢上了听歌,或打雷,或下鱼,不论周遭是如何的喧哗,至少我耳边是我愿意听的能取悦我的歌声。这样,我便足矣。和音乐的相识,也是那样的突然,仿佛它是一个闯入者,我甚至无法想起自己是何时怎样爱上它的。
  
  音乐能让人迸发出灵感,这是无可争议的。在众多领域上的大家,会在灵感匮乏的时候去听一听音乐,希望能从中得到放松获得感悟。既然音乐拥有那种奇妙的功效,为什么很多人又将它视作洪水猛兽呢?在现在的社会里,妄图一夜成名的人不在少数,当他们把目光投向音乐的时,那些粗制滥造、低俗的口水歌就出来了。不堪入目的歌词,不知所谓的编曲,都是他们所具备的特征。这又让我想到了曾经看到过日本有一个“视觉系歌手”的类别,如果按国语来说的话,应该叫作“非主流”。对于他们,我也只能无言以对了。
  
  该谈谈自己和音乐了。现在,似乎对老歌更有感觉,听到了会接着哼下句,也不会马上切换。所以,别人老笑我说离开了时代。然而,没有曾经的经典,又何来现在的流行?我呢,虽然英语是个半吊子,但独独喜欢欧美歌曲。也不是崇洋媚外,只是总觉得他们唱的歌里有一种宣泄而出的情感。
  
  这个星期的语文值日,我唱了王菲的《红豆》,虽然老师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这句太过消极。但这就是这首歌所赋予的感情基调,若我说,它不仅仅是在叹今,更在深层里让人珍惜眼前的景象。毕竟,百年转瞬而逝。
  
  喜欢音乐,就如热爱人生一样。歌舞的青春,是活力的表现。
  我们,正年轻。
  
  
  
  
  附:
  (要求300字以内的一篇掉短文——大雨记)
  大雨记
  
  久违的雨,终于将这片渴水的土地给滋润。一颗颗的雨粒,由万米高空落下,带着云的不舍来到人间,它说:我要洗去这污垢的世界。有些人会被平庸变得心术不正,躁动不已的灵魂会被这大雨熄灭——某些令人幻想的紧张的情绪。它们终聚成一条条溪流,携着世界的尘埃流入地底,再将欲望蒸发干净,不染一丝的肮脏回到那个温暖它们的地方——天。
  
  
  • 高中1年级 - 杂文
  • 字数:870 投稿日期:2010-4-18 17:19:00

  • 推荐3星:[泪期]2010-4-18 17: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