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皎洁的月光下,我捧起《红日》这本书,静静的读了起来。
《红日》这本书主要讲了沈振新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与国民党在山东展开了一次战役,蒋介石的王牌战队——全副美式装备的整编七十四师,一支从未打过败仗的部队,在孟良崮被共产党打败,并且将国民党的残兵一举歼灭,取得了这次战役的胜利。
国民党狡诈了,几次举降旗,却又在共产党走来时用手榴弹炸死他们。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红色飞机从高空俯冲下来,子弹像暴雨般的射了出来,那头牛从山上跌了下来,死了,它的两只愤恨的大眼睛却不屈的张开着,我觉得这头牛的大眼睛应该充满了对“敌人”的仇恨。那个孩子跟着它滚下了土坡,伏到牛的身上,撕破了嗓子悲惨地嚎叫着。红头敌机又一次地栽下来,向嚎叫着的孩子和死了的黄牛又扫射了一梭残忍的子弹。 孩子的一只手给开花子弹炸飞了,断了手的手腕插入在泥土里,泥土和血胶在一起。孩子的头靠在弯弯的牛角上,一条腿拖挂在牛背上,一条腿弯曲着支撑在麦田里。他的小眼睛半睁半闭,嘴唇不住地抖动,吐着泡沫。 张德来用牙齿把白毛巾撕成两半,结长起来包扎了孩子的血腕,把孩子平捧在胸前,回向村子里。孩子痛苦地躺在门板上,换裹了纱布的手腕象一个粗大的拳头,曲放在他的砰砰跳动着的胸口,两只小眼睛直瞪着上空,放射着仇恨的光芒。 他的妈妈陶二嫂,坐在他的身旁,放声地哭泣着。她的哭声象刀子一样刺割着战士们愤怒的心。 这个小孩能活着已经是万幸,但这必定会给一个年幼的孩子留下阴影。他们太残忍了,连一个小孩子都不放过。我认为蒋介石应该是被权利冲昏了头脑,如果不打仗,就不会死那么多人,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流离失所、神魂不安。
和平吧!和平之鸽飞翔在空中,和平之歌更是响彻大江南北。所有人渴望幸福,渴望有一个幸福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