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6年级 - 杂文 阅读指导

细节败给了狼心狗肺的记忆

逆风的翅膀

当天的细节早就败给你狼心狗肺的记忆,剩下的仅有被一厢情愿美化的深情。而离别过后,想相逢的人还会再相逢,懒再见的人却早已不再见。
  六月七,据说贴吧呀博客呀微博呀统统都被离愁别绪占领,姑娘我淡定的有点狼心狗肺。  
  在我稀里糊涂的青春里,尚没有哪门功课能修得比“告别”更好更高分。
  真的,离别算个屁。
  印象里第一场屁大的离别在十二岁,因为胸部没长好,所以早恋的资格都欠奉。和一众甲乙丙丁在教室里等发毕业证,当天我们似乎是虔诚地聆听了老师最后的教诲,然后彼此嘲笑毕业证上的蠢照,最后成群结队走出学校时把“再见”说得像过去每天一样,没有人抹着眼泪流着鼻涕说“就此别过,请你珍重”。
  离别是被放大了的哀愁,虽然无法指天发誓说以上纯属实情毫无艺术加工,但我必须为这种态度和结果辩解,等过了十年八年,不论你是曾哭天抢地握着对方的手说你别走,还是失声痛哭在彼此怀里说明年再聚,早已不会记得那么清楚。
  当天的细节早就败给你狼心狗肺的记忆,剩下的仅有被一厢情愿美化的深情。
  而离别过后,想相逢的人还会再相逢,懒再见的人却早已不再见。
  这就是我钟情于离别的原因,它像一台会大浪淘沙的机器,每隔一段时间便清理掉一些人生路上不必要的绊脚石。
  喜欢嚼你舌根的八婆讨不讨厌?
  劈腿勾小三的前男友犯不犯贱?
  哦,还有那个总对你指手画脚的什么什么班级委员,你也可以借由离别统统说声再见,心里恶毒地想永不再见。
  我的闺蜜大都是和我一同与离别斗争过的骨灰级战友,我们和彼此的孽缘,细数已足够凑十年。
  十年,何止是从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纷纷毕业,也从学业,人际,恋爱纷纷毕业。
  人生的大课堂里,说“再见”的次数绝不会比说“你好”的时候少,但内心悉心维护过的情谊,却不会因为任何一句台词而改变。
  这也是我为何那样憎恨别人夸大“离别”。
  要有多怯懦,多无聊,才会把人生里随随便便的一件小事,上升到百年难得一遇的层面。
  相反,于我这样的人来说,离别便是成全,我掏心掏肺感谢离别,让自己干干净净甩掉那些裹脚布一样纠缠不清的过往,继续轻装上阵。
  生活只善待乐于向前的人,当然,如果这样让你觉得自己有那么点无情的话,不如跟自己默念三百遍“相见不如怀念”,有这样文艺的真理做依据,就算薄情,也算薄情得十分诗意。
  最后,请务必将标题转换为“离别最美”来读,无论如何,读完祝快乐。
  • 小学6年级 - 杂文
  • 字数:878 投稿日期:2012-8-7 21: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