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朱安
不知道打下这个标题的时候,鲁迅会不会从地底爬起来说我亵渎了他的爱情。
我只是太过同情朱安。或许,这样一个标题,朱安看到了会有那么点欣慰。
朱安很丑很傻很笨。她就是被封建社会荼毒的人。嫁了鲁迅,那么,她就认了鲁迅,只认鲁迅。不曾见面的人,行了礼,就成了她的丈夫,或许说,知道要嫁给他时,朱安就认定了鲁迅这个丈夫,无关感情而是出于封建思想。这样一个怀揣着封建思想的女人,会因为未曾见面的丈夫是“新青年”,不喜欢小脚,在结婚当天,特意穿上了中号的鞋,却不曾想,弄巧成拙,下轿时鞋掉了。如果是看小说,我会想,这情节真戏剧。是啊,真戏剧,人生本就是戏剧。但是发生在朱安这样一个可怜的女子身上,我为她揪心,老天为什么就不能放过她?有人说,如果朱安的相貌再好看些,或许鲁迅也不至于如此。朱安确实是长得不好看,刚看到她的一张照片,我都快认为这是个营养不良的男子!但鲁迅自诩在许广平那儿懂得了爱情,那么我想,无论朱安长得如何,恐怕都打动不了鲁迅的心。这场婚姻本身就是一个错误。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是可恨朱安什么呢?可恨她不懂得反抗,不懂得争取吗?这实在可笑。朱安只是可怜,成了封建婚姻包办的牺牲品。我不知道朱安在以后的日子里,和丈夫鲁迅每天那么可怜兮兮的一点点接触里,她是否被鲁迅的魅力折服,是否在鲁迅身边懂得了爱情。都说,她是爱鲁迅的。但是,她是她,又有谁知道真相呢?不可否认的就是,鲁迅是她认定一生相伴的人。我总觉得,她就算爱鲁迅,也没有多爱的。要不然朱安怎么能有如此容人之量去对待许广平(所谓的小三,当然,当时不是这么一回事)和他们的孩子呢?一个丈夫给予妻子的只是尊重,只是时常的视而不见,如果不是因为朱安生活在那个年代,有谁能像朱安这样忍受得住呢?如果是二十一世纪的女性遇到这样的男人,肯定会说:这样的男人,谁稀罕啊。离婚是必要的。而朱安呢?朱安却独守空闺整整41个年头,都把自己守进了棺材里。
鲁迅多次对友人说:“她是我母亲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这是母亲送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负有一种赡养的义务,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一件礼物啊!在自己丈夫的眼里自己是一件礼物,还是一件不受欢迎的礼物!这是多么的可悲。鲁迅和许广平不管是有多相爱,和朱安是有多“和谐”。对于鲁迅这样看待朱安,我实在为朱安打抱不平。因为是妻子,所以有义务,是吗?我不知道鲁迅没有休了朱安,在当时那个年代是不是朱安的一种幸运。我所认为的只是,可怜了朱安的爱情。
PS:旁观者永远只是旁观者,没有人可以去揣摩当事人真正的想法。对于朱安和鲁迅的婚姻,我只是略说了点自己的看法。我还没有经历过爱情,只有对爱情的认知,我不知道以后的我再回来看自己现在写下的这篇文章,会不会觉得好笑。但现在,我不后悔。对于这段婚姻,其实可说的还很多,但想说的,不过就是一句话:封建婚姻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