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不见我的心在喧哗 上官晚秋
我知道我讲述的是故事,任时光错落愚者谩骂忍冬抽芽被爱心标签狠狠贴上的故事,它们或杜撰或道听或是因着一场梦事或是单曲循环了好几遍的某首歌。然后不停地马不停蹄,也许停滞也许隐灭也许如擎天柱不倒地屹立于某处温暖。你知道,那些都是故事。
——前
<一>
我是以一个采访者的身份找到他的。他使劲地握握我的手。我们坐在两个有靠背的塑料椅上来进行一场别开生面的采访,没有摄影师亦或是闪烁不停的镁光灯。他像平常一样。“你好,先生。”他朝我笑笑。我看着他,毫不避讳地说出了我此行的目的,“我想听您讲述一下您的故事。”他脸色有一瞬的呆滞,然后问我,“您知道情书的感觉吗?”我摇摇头,这么信息化的现在我难以想象谁还会一字一句地耗时又耗力地去写情书。“我知道,是有网络或者手机,一条短讯的告白也许比情书快捷得多。”他说,“可是你不知道,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那么的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情不自禁地想要把你的爱写给她。没有一个人会拒绝一封爱自己的人写的情书。”我不知道这个面貌丑陋的男人散发出的哪一点奇异的光辉吸引住了我,我只是记得在一个朋友结婚的现场,他戴着大大的鸭嘴帽,一再地把帽沿往下拉,悄悄在婚礼现场放下一束花就匆匆离开了。那是一束非常大地百合花,上面四个字的清秀让我为之诧异:祝你幸福。“您为什么——为什么选择离开?”他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我那么丑……”是啊,她有让每个男人都为之倾侧的美丽容颜,有不凡的身世,又那么得聪颖——可他却那么平凡,甚至那么的丑。“我知道我配不上她,总有一个人会能给她更多的幸福,”他自嘲道。他是她受到伤害时第一个想到要拿来当盾牌挡住痛苦的人,也是她顺遂时第一个自然而然忘记的人。“我还是幸福的,因为有那么一个瞬间她是需要我来躲避伤害。”他满足道,“那一会儿我感觉她是需要我的。我很开心。”瞥到了他身后的小木匣,我试探地问,“我能看一下吗?”他犹豫了几秒,还是点点头打开了小木匣。打开的一瞬间我被这个丑得厉害的男人给震撼到了——那该是多少年的积淀,一封封纸张或已泛黄或仍洁白的信安静地躺在那里,我拿着一封读了下去,行云流水的情感在异常娟秀的字里是别样的美感。“你想过有一天她看到这些信是什么感觉吗?”“永远不会有那一天。”他肯定地回答我。“假如呢?”“那我就告诉她,亲爱的你我从来没有爱过你。”
也许就像《巴黎圣母院》里的卡奇莫多,他丑陋到美丽的艾斯梅拉达把他当成了怪物。他总在独自叨念,“她那么美,我却这么丑。”可是他为她连命都丢了去,却不敢告诉她他爱她。眼前这个男人在这一瞬间变得神采奕奕,这个故事说,它的名字就是——那么丑的人,那么美的爱。
<二>
傻子因失血过多死去的时候,疯子赤脚跑在来医院的路上。这个故事就像两个主人公的名字一样荒诞,一个傻子和一个疯子。
疯子男人在街尾的破庙里住着,他整天疯疯癫癫,所有的人都像避四害一样恨不得让他得而诛之。傻子并不傻,她本是有钱商人家的独生女,从小到大成绩都很优异。从小孤立的环境让她养成了孤僻的性格,高考成绩被另一个人换名充之,得知落榜后的她然后就变得呆呆傻傻。
那是一个晴天,非常好的大晴天。疯子在垃圾箱里摸索了半天后发现一个霉变的面包和半瓶喝过的矿泉水。他伸手的时候傻子的手也伸了过来,他们抢起唯一一个面包。傻子毕竟是个女人,她长指甲抓破了疯子的脸甚至抓下一把疯子的胸毛,可疯子还是抢到了面包。他拿着面包耀武扬威地看着傻子,然后狠狠地咬下去故意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傻子坐在地上,呆呆地看着疯子,眼睛澄澈到不可思议,充满了对那个霉变面包的渴望。疯子看着傻子,然后嚼面包的动作慢了下来。终于,疯子把剩下的一半面包丢给傻子。傻子愣了一下,然后捡起地上的面包就开始往嘴里吞。疯子看着傻子,眼里流出了温柔的光。
吃掉面包以后傻子就不肯离开疯子了,疯子走到哪傻子跟到哪。疯子把傻子带回了自己的破庙,那晚上打雷的时候吓得傻子紧紧搂住疯子。翌日她的脸上竟是堆起的满脸幸福。疯子不知道从哪里捡回一个生锈的铜戒指,他把有着铜绿的铜戒指小心翼翼地给傻子带上。傻子咯咯地笑,疯子也笑。从那天起疯子和傻子就在一起了,疯子依旧是疯子,傻子依旧是傻子。不同的是每次疯子回来总会给傻子带几块面包或者剩菜,傻子只会看着疯子傻傻地笑。傻子生病了三天以后疯子鼻青脸肿地回来,手里拿着一个白白净净的面包和一整瓶矿泉水,傻子吃力地睁开眼,伸起戴着铜戒指的手摸摸疯子淤青的脸。疯子哭了,他抱起傻子往街上跑。他往人群多的地方,他喊,“我女人病了,快把她送医院。”没有人理他,热闹的街甚至多了些看热闹的人群。“我女人病了!”他嘶吼着,然后想起什么的拿着一个空酒瓶摔碎在地上。“哈哈……我杀人了……哈哈……你们快去找警察啊……”他割开了傻子手腕,几分钟后警车和救护车终于赶来了。他看着人们把女人抬上救护车,伴着一阵轻微的谩骂,“真是个疯子……杀人不眨眼的疯子。”看着救护车开走,他跟在后面跑,警车跟在他面追。
——疯子赤脚跑在来医院的路上的时候,傻子因失血过多死去了。
<三>
这是个关于游戏的故事,也是个关于故事的游戏。
她被男友狠狠抛弃的时候,她就决定玩一生自己永远不会再输掉的游戏。
对方是个五旬开外的老头,穿着黄色的衬衫。他邀请她的时候她没有丝毫犹豫,换了件紫色吊带裙,上了点淡妆她就婀娜着去赴约。“小姐你来了。”老头谄媚地笑笑,她瞥见了不远处红色的奇瑞QQ。不动声色地随着老头进了一家餐馆,餐馆里到处横飞的苍蝇让她不舒服地皱了皱眉。看老头一脸精光地盯着她,她笑,“你不会是爱上我了吧?那你可就输了。我们说好谁先爱上另一个人谁就输了。”她简直太美了,老头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唯唯诺诺之后发现对面的座位已了然无人。“既然你都输了这顿饭没有再继续下去的必要了。”婀娜的身姿在她话未落时消失在门口。
后来老头打电话要邀请她,关掉手机后她想想又去移动办了另一张卡。
后来和他坐在西餐厅吃饭时,她发现自己遇到了对手。因为她不自觉地被他优雅的举措和流利的言辞给深深吸引,而唯一让她安心的就是,他也和所有人一样被她迷住了。她给他讲那个可笑的老头,给他讲每天的见闻,给他讲不安分的上司,他总是沉默着听着。“你真是个很好的倾听者,great listener.”她笑着。“你难道就没有试图开始一段新的恋爱吗?”每一次他都这么试探地问她。“你不是爱上我了吧?爱上我你可就输了哦。”她打趣。这句话之后他就什么也缄口不言。他知道一旦自己说爱她就要离开她,与其那样还不如和她继续下去这场游戏。他不知道她受了多大的伤害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可他确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耐心他早晚有一天会感动。他爱这个女孩子。
就像每天要吃早饭一样她已经习惯了她每天早晨门铃过后的一捧花,每次都有一个卡片,或是我想你或是我念你。他不说爱,她也不提。被通知同学聚会的时候她找到了他,因为她知道一旦去了不可避免地要遇到自己的前男友。他顺从了她的意愿。同学聚会上她挽着他,他宠溺地护着她。她在前男友面前更是甜言蜜语地往他耳朵里灌,她要告诉前男友:她活得很好,比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好得多。前男友果然嫉妒了。前男友找她解释,求她原谅,她一次又一次挽着他出现在前男友面前。他不埋怨,每一次都尽心竭力地陪她演好眼前的这场戏。
那天他拿着戒指跪在她跟前的时候她说要考虑便落荒而逃,路的尽头她看到了前男友,然后停住步子生生地折身回去高声答应了他的求婚。拍婚纱照的那天他有事要晚来,坐在影楼的大厅里她看见了前男友。前男友的头发乱蓬蓬的,眼神恍惚着。一瞬间的心疼后她厉声道,所有的一切都是报复他。她要报复。她脸上的妆被泪水冲花了,门口的他笑容僵在脸上。他和她走在街上,他从她手指上取下了戒指,往远一抛,他哭,“我爱你,我输了!你走吧……”
她以为她再不会输了,可这一次她输得比谁都彻底。
也许你知道这是故事,任时光错落愚者谩骂忍冬抽芽被爱心标签狠狠贴上的故事,它们或杜撰或道听或是因着一场梦事或是单曲循环了好几遍的某首歌。然后不停地马不停蹄,也许停滞也许隐灭也许如擎天柱不倒地屹立于某处温暖。我知道它们也许不足以撩拨你内心伸出那根铮铮的弦。可我知道我讲述的这些,都是故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