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莲,原产于马来西亚,人称水果之王,<<辞海>>说榴莲的种子外包有一层有恶臭的假种皮,由此看来,人们吃的是有“恶臭”的假种皮,而把有香味的果肉给扔了。但对这有特殊气味的假种皮,我家可是情有独钟。前几天为了款待我这求学回来的游子,妈妈就特意买了一个。
说起我家吃榴莲,还有一段从厌到爱的过程。第一次是小姨的推荐和外婆的热心,不远千里地从南海把榴莲带回家。可等到切开一吃,一路上说的兴志全没了,个个都撅起了嘴。第二次是喝早茶时点的榴莲酥,开始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尝了一口,嘿,味道好极了!特殊气味淡了些,还有炸过的香脆呢!第三次是妈妈经不住同事的左劝右说抱了一个回家。刚开始吃的时候,还是皱眉撅嘴的,可是吃过之后那股香味呀,回味无穷。像奶油,但比奶油清香,香而不腻。
从此之后,爱上了榴莲,隔三差五的买一个,害的钱包直嚷嚷肚子饿。哎,没办法呀!不是榴莲的错是馋嘴惹的祸。
从小馋嘴的我自然会时时怀念榴莲的那种特殊香味了,但独自一人远在几百公里外读书,又哪有那样的口福呢。妈妈自然知道女儿的心思,于是乎,全家一起吃榴莲享受天伦之乐。
榴莲买回来了,第一个耐不住嘴馋的自然是弟弟了。一包榴莲经他三十秒的狼吞虎咽之后就只剩下核了,还很惋惜地说:“如果榴莲核也能吃就好了!”随后添添嘴,趁别人不注意时来一个“鱼跃式”, 某个人手中的榴莲就少了一半。当然,那么“幸运”的事情不会落到我的头上,爸爸妈妈各担一半吧,谁叫他们的保护意识不够我的强呢。不过有时我也很“幸运”的。不是给弟弟的“鱼跃式”,而是蚊子的“飞蚊扑榴莲”。两个手指头一弹,那蚊子不就死了吗?死了又有什么用,我的榴莲还不只是照样少了一块。“该死的蚊子!”我只能无可奈何地对着蚊子的尸体骂。看到这样的情景,父母乐得哈哈笑,爸爸还会附上一句话:很好的写作题材嘛。想不到一只蚊子能让父母这样开心,也值得嘛。笑一笑,十年笑,能让爸爸妈妈开心是做女儿的最大心愿,少一点点榴莲又何妨呢?
上学事想家之切,放假时的归心似箭,不就是为了感受家中的欢乐吗?小小的一个榴莲为我家带来了这么多欢乐,就算吃的是有“恶臭”的假种皮,又何必计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