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果,坐的时候背要打直。”这句柔柔的话在我后颈处慕地响起,惊得我肩部肌肉痉挛了一下。
明知道一切就在妈妈的眼皮下,我还是想也没想就把书扔到了桌腿边,用腿死死护着。然后一扭头,带着行将就义的眼神绝望地盯着她。那表情明确写着:你若上来硬抢,我就咬舌自尽。
之所以这么恐惧,是因为书里有爱情。
“是什么书啊?能给妈妈看一下吗?”妈妈明显很吃惊,但还是努力很亲切地问我。
我在心中闪电般过了一遍书的内容:美女始终处于昏迷状态,而法老一直一直搂着她,还说了很多“日夜思念你,折磨得我好苦”这样的肉麻话。这些能给妈妈看吗?
“什么我都能理解,你不相信我?”看出我眼中的狐疑,妈妈的声音放得更柔了。
很多年后我才醒悟到,这句“什么我都能理解”,包含了比少女漫画高很多很多的级别。我猜她那时做了最坏的打算,以为我在看成人色情书。
豁出去了,给她看吧。就在内心开始动摇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一件事,书的首页上有一张两人坐在尼罗河畔接吻的插图。我11岁的大脑迅速做了个决定,这可怕的一幕绝不能给妈妈看到,死也不能!
见我纹丝不动,妈妈的笑容变得铁绿。小女儿把她当阶级敌人一样提防着,这刺痛了她多愁善感的心脏。
“我最后说一次,你的一切我都能接纳。如果这样你还是不信任我,那就算了!”她把“算了”两个字说得又硬又重,好像这两个字的意思是断绝母女关系一样。
我一声不吭地牢牢望着妈妈,内心煎熬如沸。不信任她,或是让她看到接吻图,到底是哪一样更让她伤心呢?
“放我一马吧。”我用眼神求她。
妈妈扭头就走,她向来很擅长读心术,看了不少心理学方面的书。望着她写满失望的后脑勺,我以最快的速度捡起书,一把撕下那页罪证,然后追上去。
“等等,给你看吧!”我把书伸到她鼻子前。
一看是漫画人物,妈妈紧绷的面部线条明显柔和了。她翻了一会儿里页,自言自语地说:
“这个公主怎么一直在睡啊?”
“嗯!”我使劲点头。是在睡,所以绝对没干啥。
大致看完一遍后,她轻松地问我:
“这有什么?为什么要遮遮藏藏的?”
“因为……我怕你……”
我怕你会讨厌我早年思春,这句话我没敢说。
4
十二岁的一个初春,我给自己精心捏造了一个爱慕者,并且以他的口吻给萍果写了一封措辞优美的情书。
这件事成为我早年思春期的一个巅峰标志。
信是被玉女发现的,因为我们共用一个书架。我一直小心翼翼地把信藏在一个硬壳笔记本的皮套里,并没真正打算把它拿给谁看,只是朦朦胧胧地憧憬着,万一有天我喜欢上某个男生,而他在我家意外发现了这封情书,一定会想:原来那个宋苹果这么有魅力啊,我怎么就瞎了眼没看出来呢?
结果我还没遇到喜欢的男生,这封情书就被提前曝光了。暑假的一个上午,我和邻居小菲去地质大学博物馆看恐龙化石,玉女独自在家,摇摇晃晃地踩着个小凳攀上书架顶层,把旧学期的教科书往上堆。书架顶层不属于我们的地盘,一直放着妈妈的旧小说,而我的秘密就插在《聚餐两依依》和《我是一片云》之间。
在博物馆里,河川马门西龙37米2长的森白骨架震得我和小菲屁颠屁颠地打转。解说牌上写到:
“由于体长的缘故,河川马门西龙的神经传感速度特别慢。假如它的尾部受到刺激,这一刺激通过中枢神经系统传达至脑部需要大约30分钟。”
如果一只河川马门西龙在午睡时,尾巴被别的恐龙一口一口地啃掉了,是不是要到半小时以后它才会痛醒过来,发现自己的尾巴没了,屁股根处却还在一下一下地痛?
踏进家门的时候,我还在琢磨这个问题。玉女立在门边,似笑非笑地望着我。
“杜轩辕是谁啊?”她劈头发问,绝不拐弯抹角,不给我应变迂回的时间。
“呃?什么杜轩辕?”我一下没反应过来,直直地对着厨房走去,冰箱里应该还有两根美登高吧。
“我就知道,这名字根本就是小说里的人。”她在我背后不紧不慢地说,然后走开了。
我猛然想起来了!杜轩辕不是那封情书的落款人吗?!为了给他取这个名字,比当年我妈给我取名字还费劲。我全身发冷,不用吃雪糕了。
“把信还我!”我大吼一声,杀到玉女跟前,她正在对着镜子操练一种“羞涩而迷茫的微笑”。
“我没动过啊。”她转体40度给我做了个“可爱的吃惊”,角度拿捏的刚刚好,眸光从侧脸的长发里飘出来,还挺清纯的。
我连滚带爬地反身冲进书房,搭凳子取下笔记本。
信——还——在——
我抽出信封里的情书,迅速扫了一眼内容,然后撕得粉碎。
可爱的萍果:
我不久就要去英国留学了,临行前想了又想,给你写下这封信。本来想把这件事一直放在心里的,可是昨天在学院的小花园里又见到你,我突然改变了主意。
第一次遇见你也是在那里,你穿着一身红,红色的蝙蝠衫,红色的健美裤,红色的小皮鞋,像一只抢眼的火鸟。你站在草地上,面朝一颗针叶松拉着小提琴,行人一个个从你身边经过,露出惊讶的目光。而你丝毫没有感觉到,忘我地演奏着,那首歌好像叫《新疆之春》吧,我以前也拉过一阵琴。
之后我去悄悄打听了你的事,你是沈妮老师的女儿,读附小三班。过去沈老师给我们上美术课时,经常提起自己的小女儿,赞她很有艺术细胞,我现在才知道那原来就是你。有次我到你们家找沈老师,看到你正在用碎布和泡沫纸拼贴一幅漂亮的风景画。我凑上来观摩,你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冲我一笑,可爱至极。
家里送我去英国学美术,要好几年,不知再回来时你会变成什么样,无论如何,我会一直惦记着你。马上你就要上中学了,想冒昧送你一件礼物,是一条项链,如果学校允许的话,希望你一直戴着,记得我。
杜轩辕
这位杜哥的原型确实真有其人,并非我完全杜撰的。他叫丁一南,是妈妈班上的美术科代表,来过我家很多次。他长着一幅纤细的身板,脸白皙得有点发青发绿,整个人轻飘飘的,好像一级微风就可以把他刮飞。不过他画起画来的专注神情还满动人的,鼻息又匀又静,长长地睫毛一抖一抖。
之所以选丁作为我的爱慕者原型,只因为他是我唯一认识的中学男生。不过他并没有去英国,而是平平淡淡地读完了附中,在多年后连考了两次中央美院都落榜,只得继续在师范学院念大学,毕业后分去附中当美术老师,坐在我妈妈当年的办公桌上。
这个学院就是一个封闭的小世界,走不出去的人只能在里面循环往复,生老病死。
项链也真有一条,不是凭空想象的。那是根纯银项链,吊坠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微型头像,乳白色的浮雕嵌在黑色的椭圆底盘上,又高雅又贵气,还带一个黑天鹅绒面的盒子。这是我人生里拥有的第一件值点钱的家当。
不过这条项链不是假象男杜轩辕给我的定情信物,而是舅舅到英国出差时带回的礼物,我跟玉女一人一条。我给这条心爱的项链编了浪漫的爱情故事,希望有天它能带着那故事隆重地登场到我脖子上。
另外,我的确每个周末都被妈妈押到花园里练小提琴,怕在家里影响玉女的学习。为了避免行人干扰,妈妈竟然还让我面朝大树、背朝大路,来往路人惊诧的目光灼得我后背焦痛。我只有努力相信还是有人认为这幅画面很美,还是有人觉得我很可爱。
我也的确喜欢从河边的小裁缝那要一袋袋的碎花布,拿回家来拼贴成各种图画,可是从没有人称赞过这些小成果。人们的创作细胞都死到哪儿去了?为什么只有画素描、水彩和油画,才是搞艺术呢?
销毁了罪证,我又来到玉女跟前,她已经开始做功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