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2)

忏悔录[电子书]

在沉醉于乡野之趣数日之后,我才想到要整理一下文稿,并处理一下自己的工作。像从前一样,我安排上午抄乐谱,下午带着便笺簿和铅笔出去散步。我向来只有在露天下才能无拘无束地思考和写作,到这里后我觉得没有必要改变这个习惯。我打算从今以后将门前的蒙莫朗西森林就当作我的书房。我有好几部作品已经动笔写了。现在我又重新把它们检视了一番。我有不少宏伟的计划,但是由于城市的喧嚣,在此之前它们一直进展不大。我原打算干扰少一些的时候,在这上面多投入一点精力。我想这回总算可以得偿夙愿了。对于我这样一个病恹恹的人,常往舍弗莱特、埃皮奈、奥博纳、蒙莫朗西城堡跑,又经常在自己的家里被一群充满好奇心的游手好闲者缠住不放,而且老要花半天时间抄乐谱,如果有人数一数算一算这六年我在退隐庐和蒙莫朗西所完成的作品,我敢肯定,他们一定会同意,如果我在此期间浪费了时间的话,那至少没有浪费在无所事事上。

在我已经动笔写的那些作品中,我构思了很长时间,对其最有兴趣,并打算在它上面倾注我毕生心血,而且在我看来将让我的声誉达到顶点的一部作品,就是我的《政治制度论》。十三四年前,我还在威尼斯时,曾经有机会看到,这个被人们大肆吹嘘的政府制度竟然有那么多的弊端。那时我就产生了写这样一部书的念头。在那以后,通过对道德的历史性研究,我的视野大大地拓宽了。我开始发现,一切从根本上都与政治有关联,一个人不管他怎样行事,都只能是他的政府的性质使他那样干的。因此,“什么样的政府最适合造就最有道德、最开明、最聪慧,总而言之,最好的人民?”这里的“最好”一词是就其最广泛的意义而言的。我想,这个问题又与下面这个问题紧密相连,这两个问题即便不是相同的,也是极为相近的。“哪种政府在性质上最接近法?”这就引发了诸如“什么是法”之类的一连串同等重要的问题。我看出,这一切都将我引到有益于人类幸福的伟大的真理上去了,这个真理尤其有益于我的祖国的幸福。在最近那次旅行中,我在我的祖国,并没有看到令我满意的关于法律与自由的足够明晰与正确的概念。我曾经认为,以这种间接的方式向我的同胞们传达这些概念,是最能顾全相关人士的颜面,也是最能让他们原谅我比他们看得稍远一点的。

尽管我着手写作这本书已经五六年了,但一直进展不大。写这种书需要沉思、闲暇与宁静。而且,我是偷偷摸摸地写这本书的,没把这个计划告诉任何人,甚至没有告诉狄德罗。我担心,对我写作的这个时代和国家而言,这样的写作会显得过于胆大妄为,同时我也担心,朋友们的惊慌会妨碍我执行自己的写作计划。我还不知道它是否能及时完成,赶在我生前印出来。我希望能不受限制地写出这个题目所要求的一切内容。我深信,我在公正方面是无可指责的,因为我天生不爱讥讽别人,也从来不想搞人身攻击。当然了,我希望能充分利用我与生俱来的思考的权利,同时我也始终尊重我于其治下生活的政府,从来也不违背它的法律,同时我也十分注意,既不去违反国际法,也不愿因畏惧而放弃国际法给予我的利益。我甚至承认,作为一个生活在法国的外国人,我发现我的特殊身份有利于我大胆地说出真理。因为我很清楚,只要继续像我先前想的那样,不在法国出版任何未经允许的东西,那么无论我在书中主张什么,无论我在哪个国家出书,在法国我都无须对任何人负责。要是在日内瓦,我甚至可能没有这种自由,因为在那儿,不管我的书是在哪里印刷,官方都有权批评其内容。对这方面的考虑极大地促使我接受了埃皮奈夫人的恳求,从而放弃了定居日内瓦的计划。正如我在《爱弥儿》中所表述过的那样,如果你想写一些有益于祖国的书,除非你天生就是个阴谋家,否则你就不应该在自己的祖国写。

让我觉得更高兴的是,我相信法国政府也许不会怎么特别优待我,但是即便它不保护我,它也会以不骚扰我为荣的。在我看来,以容忍自己无法阻止的事作为一种政绩,这倒是一种非常简单却又十分巧妙的政治手腕。因为,即便将我逐出法国——他们是完全有权这么做的——我的书还是会照样写出来,甚至更加不受拘束,那么还不如就让我在法国不受干扰地写书,这样我就得做我的书的担保人,进而言之,还将消除欧洲各国对法国的根深蒂固的成见,让它获得一种很开明的尊重国际法的美誉。

那些根据后来的结果,认为我的这种信任欺骗了我的人,其实可能是他们自己看错了。在那场将我吞没了的风暴中,我的书成了攻击我的借口,但人们要攻击的其实是我这个人,与书并无关系。他们并不怎么关心书的作者,而一心想要毁掉让雅克这个人。他们在我的作品中搜寻到的最大罪状,正是我的作品给我带来的光荣。暂且不说这些未来的事吧。这件事对我来说至今还是个谜,我不知道它将来能否被读者解开,我只知道,如果是我公开发表的那些原则给我招来我已经遭受的那些虐待的话,那么我早就该成为这些原则的牺牲品了。因为早在我隐居退隐庐之前,我的全部作品之中把这些原则表现得最坚决——如果不说是最大胆的话——的一部书就已经在产生影响了,但没有人想过——我不想说是趁机找茬——要阻止该书在法国出版发行,它在法国跟荷兰一样,是公开出售的。后来《新爱洛伊斯》的出版同样毫不费劲,我敢说,也受到了同样的欢迎。而且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个爱洛伊斯对信仰的表白与萨瓦助理司铎的表白一模一样;《社会契约论》里所有大胆的言论在《论不平等》中早就有了,而《爱弥儿》里所有大胆的言论在《朱丽》中也早就有了。既然这些大胆的言论没有给这两本先前出版的书招来强烈的公开抗议,那么导致人们对后两本书进行强烈抗议的原因就更不可能是这些大胆的言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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