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珍钊
英国伟大小说家和诗人托玛斯·哈代于1840年6月2日生于英国多塞特郡的上博克汉普屯,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在其故乡多塞特度过。在哈代诞辰到来之际,沃韦克大学文学系温里弗尼斯博士邀请我前往多塞特游览伟大作家的故乡。温里弗尼斯博士不仅是勃朗特姐妹的研究专家,而且对哈代也有深入研究。他在伦敦以“哈代和简·奥斯汀”为题所作的演讲,就以其新颖的观点和缜密的分析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温里弗尼斯博士热情地表示要为我导游,于是我欣然应允,由他驱车载我前往哈代的故乡。
经过三个小时的旅行,我们到达了哈代故居附近的夏佛茨伯利镇。在拜访了住在这儿的哈代学会的主席杰弗利·塔伯尔博士之后,我们在松康林地下车,沿着林地中间一条弯曲的小道缓步向上,前去参观哈代的故居。在这片古朴幽深的林地里,高大的橡树、榛子树、山毛榉枝桠交错,藤蔓缠绕。树下长满茂密的灌木和野草,轻掩着一些粗大古老的树桩。浓荫蔽日,林深径幽;野花卉草,蝶舞鸟鸣。幽寂空寞的林地充满了活力和生命。这是哈代最为熟悉的林地。作家幼年,他就沿着我们脚下的小道,前往下博克汉普屯朱丽叶·马丁夫人开办的乡村小学接受教育。哈代热爱大自然,小时候常常跟随父亲走进荒原,领略大自然的美。正是在这样一个富有浪漫情调的自然环境里,哈代培养了自己对大自然的特殊感受,真正领悟了大自然的神秘、恐惧、诗意和美感。在哈代早期小说《绿荫下》里,松康林地是主人公活动的主要场所之一。《绿荫下》是一部风格素朴、诗情浓郁的作品,弗吉尼亚·伍尔夫称它“媚妩动人,带有田园风味”。哈代在对乡村风光和习俗的描绘中,叙述了年轻农民狄克和乡村女教师芳茜·黛的爱情故事。哈代按四季变化分冬春夏秋来表现主人公的爱情进程,其构思正是来自他对松康林地的观察和感受。
哈代的故居是一幢砖木结构的两层草屋,坐落在松康林地深处。草屋仍保持着哈代当年的原貌,映掩在林木之中,衬以鲜花绿草的装点,自然古朴,宁静美好。哈代在十六岁时曾写过描写这幢草屋的诗句:“高大弯曲的山毛榉,用低垂的树枝织成帏幔,轻拂着屋顶……。”在小说《绿荫下》里,这幢草屋是主人公住屋的原型。哈代真实地描写了它的外貌:“这是一幢低矮的长方形草屋,带脊的屋顶是用秸秆盖成的,楼上的窗子破坏了屋檐,中间的烟囱高高地突出于屋脊之上,还有两个烟囱耸立在草屋两端。”屋内,右边的房间还保留着当年的面包烤炉。左边房间的地面铺着石板,天花板中间架着一条石头桁条,上面悬挂着槲寄生。楼下的壁炉还在,儿时的哈代常坐炉前,出神地倾听祖母为他讲述迷人的乡下故事。楼上哈代当年的卧室还保持着原样,少年哈代喜欢独坐窗前,悄悄地对着花园沉思。哈代出身贫寒,草屋平凡普通,室内装饰简陋。然而伟大出于平凡,正是在这幢平凡的草屋里,诞生了一位天才作家,为英国文坛增添了光彩。
在草屋背后东北方向,是一片广袤空寂和起伏不平的高地,这就是哈代在小说《还乡》中描写的爱敦荒原。荒原一望无际;上面点缀着一簇簇石楠和荆豆,其间夹杂着一些长满冬青和荆豆类植物的土坑。在哈代笔下,爱敦荒原似乎是一个时值暮年的老人,神情寂寥,面容寡欢。天上悬着灰白的帐幕,地上铺着苍郁的灌莽,一到傍晚,它就呈现出一片朦胧迷离、阴沉昏聩、空旷苍茫而又威严堂皇的景象。哈代正是以这片荒原为背景,为我们叙述了一个热血青年企图改造它而给自己造成的悲剧。哈代笔下的荒原神秘可怖,带有强烈的悲剧气氛。然而从日丽风清的午后看去,荒原上山峦起伏,青草绿树,郁郁葱葱,并不使人感到害怕。
哈代的小说描写的基本上都是他所熟悉的故乡,小说中描写的地点大都有其所本。今天,这些地点都变成了文化名胜,成了人们探古寻幽的所在。从哈代的故居下山,向南便是下博克汉普屯,向西则是斯顿斯福特教堂。这都是哈代在《绿荫下》里描写过的地方。斯顿斯福特教堂不仅是哈代幼年常去游玩的地方,而且哈代的家人死后都埋在这座教堂的墓地。哈代死后,人们尊重他希望把自己葬于家族墓地的愿望,又照顾到各界人士希望把他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诗人角的要求,于是将哈代尸体解剖,将心脏葬于斯顿斯福特教堂,将骨灰安放在威斯敏斯特教堂的诗人角。这种解剖尸体分葬两地的做法,成了英国文坛上绝无仅有的一件超逸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