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为了体现考试的公正,防止考生的舞弊行为,我们在高考、中考等大大小小的考试中普遍采用“密封卷”,这种做法始于唐朝武则天时期。
唐代选拔官员,要经过科举考试,但最初的“明卷”阅卷者可以看到考生姓名,很容易舞弊。武则天发现此中弊端,为了杜绝批卷人受贿,就规定以统一的封纸糊盖上考生的姓名,不让批卷人知道是谁的考卷。这样,批卷人在批卷时就只能“按题论分”了。看不到考生的姓名也就难以作弊,考官也就能秉公按答卷优劣选拔人才,使有真才实学的人脱颖而出。
到了宋代,这种形式称为糊名,也常称为“弥封”,就是要把试卷卷首的考生姓名、籍贯和初定等第都要封住或者裁去,以防评卷官徇私作弊。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年),将作监丞莆田陈靖上疏,建议在科举考试中使用糊名办法,得到宋太宗的采纳。糊名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客观评卷、公正选拔人才。
北宋国子监学生郑獬的遭遇就与糊名直接相关。据沈括的《梦溪笔谈》卷九记载,国子监选拔考生时,郑獬的成绩只排在第五位,心高气傲的他十分不满意自己的名次。按惯例,被录取的考生要向国子监祭酒写信表示感谢。而郑獬则在写给国子监祭酒的信中大发牢骚,宣称自己“李广事业,自谓无双;杜牧文章,止得第五”,并将国子监祭酒比作劣等的驽马、挡路的顽石,而将自己比作千里马、巨鳌。国子监祭酒看了以后,暴跳如雷,恨得咬牙切齿。郑獬殿试时,考官恰恰就是那位国子监祭酒。这位考官发誓一定要让他落榜,因此他特地在众多的试卷中找到一份文笔极像郑獬的卷子,毫不犹豫地将这份试卷淘汰掉。但是阅卷完毕拆封以后,这位主考官发现被淘汰的试卷根本不是郑獬的,而郑獬则高中状元。糊名制度的实施是郑獬能逃脱国子监祭酒报复的关键,这也说明糊名是使科举制度走向公正的重要一步。
今天的密封卷比唐朝的密封卷更加严密,考生的编号、姓名都密封在试卷装订线内,在卷头密封线上装订成本,贴上封条,加盖印章。这样把考生的编号、姓名严严密密地封起来,具有很强的保密性,从而保证了考生卷面分数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国家选拔、培养人才提供了准确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