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名将张苍水有诗云:“国亡家破欲何之?西子湖头有我师。日月双悬于氏墓,乾坤半壁岳家祠。”诗中提到两位著名人物,即于谦和岳飞。于谦不仅是一位与岳飞齐名的英雄,而且是一位可与包拯、海瑞同垂青史的清官。
于谦从小天资聪慧,才华横溢,被视为神童。七岁的时候,有个和尚惊奇于他的相貌,称曰:“这是将来救世的宰相呀。”于谦勤奋好学,博览群书。永乐十年(公元1412年),十五岁的于谦考中了秀才,成为远近闻名的才子。可是,于谦并不甘心只做一个才华出众的文弱书生,他有着更为远大的志向。他自小就崇拜岳飞,曾留下一首题为《岳忠武王祠》的七律:“匹马南来渡浙河,汴城宫阙远嵯峨。中兴诸将谁降虏,负国奸臣主议和。黄叶古祠寒雨积,青山荒冢白云多。如何一别朱仙镇,不见将军奏凯歌!”于谦还十分钦佩文天祥,他将祖父收藏的文天祥的画像挂在书桌边,并且题上赞词,发誓要做一个像文丞相那样“殉国亡身,舍生取义”,以天下为己任的爱国志士。
考中秀才的第二年,于谦来到西子湖畔的吴山三茅观读书。吴山是杭州的名胜之地,山林优美,环境清雅。在这样美好的环境中,于谦刻苦读书修身养性,不断培养着自己刚直正派的作风和性格。在三茅观,他写下了充满豪气的《石灰吟》一诗:“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诗人托物言志,通过赞美石灰,表达了自己不怕艰险、勇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和为人清白正直的崇高志向。果然,于谦做官后,没有忘记自己少年时立下的志向,一生廉洁奉公、正直不阿,用满腔热血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篇章。
宣德初年,于谦任监察御史。当时顾佐任都御史,对下属很严厉,唯独对于谦客气,认为他的才能胜过自己。后来汉王朱高煦反叛朝廷,明宣宗御驾亲征,于谦扈从。兵临乐安,朱高煦出降。明宣宗让于谦口头数说他的罪行。于谦义正词严,声色俱厉。朱高煦伏在地上心惊胆战,自称罪该万死。班师回京以后,明宣宗以于谦扈驾讨逆有功,给他的赏赐和各大臣一样,以示恩宠。
巡按江西时,于谦办事不徇私情,廉明公正,昭雪冤狱,为数百蒙冤入狱的人平反,被百姓视为神明。当时,宁王府的属官一贯飞扬跋扈,横行不法,常常借买东西的机会敲诈甚至掠夺商人货物。于谦不畏权势,秉公执法,打击了那些权贵豪强的气焰,因此受到了江西百姓的敬重和爱戴。
当时正要增设各部右侍郎为直接派驻省的巡抚,明宣宗知道于谦可以担当重任,就亲手写下于谦的名字交给吏部。于谦被越级提升为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于谦到任后,轻装骑马走遍了所管辖的地区,遍访父老,考察当时各项应该兴办或者革新的事情,并立即上奏朝廷。那时,当地水旱灾害频繁。灾害一发生,于谦就马上上报,并针对灾情,采取有力措施赈济灾民,博得了两省人民的齐声称颂。河南靠近黄河的地方,堤岸常被冲决。于谦下令加厚防护堤,计里数设置亭,亭有亭长,负责督促修缮堤岸。又下令种树凿井,于是榆柳夹道,井泉可饮。他还把镇守将领私自开垦的田全部收为官屯,用以资助边防经费。很快,于谦威名远扬,连在太行山的盗贼都逃跑或藏匿了起来。在于谦的治理下,河南、山西出现了百年难遇的好年景。他曾赋《平阳道中》诗一首:“杨柳阴浓水鸟啼,豆花初放麦苗齐。相逢尽道今年好,四月平阳米价低。”诗中洋溢着一片祥和的气氛,体现了于谦爱民如子、与民同乐的胸怀。在职九年,因政绩卓著,后升任左侍郎,领二品官的俸禄。
正统年间,太监王振专权。明英宗对他言听计从,尊称他为“王先生”。一些王公贵戚为讨好王振,尊呼他为“翁父”。地方官吏进京办事,都要贿赂王振。于谦为官清廉,厌恶那些贿赂求进的做法。每次入京奏事,他从不带任何礼物。好心的朋友劝他说:“你即使不去送金银珠宝,也总该带些地方土特产,比如线香、蘑菇、手帕什么的,做做人情也好呀。”于谦听了,举起两只袖子,笑道:“我只带了这两袖清风。”当即赋《入京》诗一首,以明其志:“绢帕蘑菇及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诗中的“清风两袖朝天去”一句,特别得到人们的赞颂,并用“两袖清风”一语来形容为官清廉的官吏,一直流传至今。两袖清风,正是于谦清廉品格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