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晏是古代少有的出色的理财家和经济改革家,为唐朝后期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作为一个久掌财经大权、号令各方经济的重臣,能始终廉洁自守,生活俭朴,居食从不考究,他清廉俭朴的高尚品格和勤恳的工作态度更为后人推崇。
刘晏自幼天资聪颖,刻苦好学,七八岁时就能诗善文,被誉为神童,名噪京师。启蒙读物《三字经》中就咏道:“唐刘晏,方七岁,举神童,作正字,彼虽幼,身已仕,尔幼学,勉而致,有为者,亦若是。”称赞刘晏虽然年纪这么小,但却已经做官,担当国家给他的重任,要想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只要勤奋好学,也可以像他一样名扬后世。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唐玄宗李隆基到泰山封禅,行至曹州行宫,看到了刘晏写的《东封书》,很高兴,一问,才知道他年仅十一岁,不禁又惊又喜,视为“国瑞”,遂将他带回长安,破格授予他一个小官。刘晏一生经历了唐玄宗、肃宗、代宗、德宗四朝,长期担任财务要职,一向“以爱民为先”,勤政廉政,除弊兴利,政绩卓著,被公认为中国历史上少有的理财家。
长安是唐朝时的首都,人口多达近百万,致使关中地区生产的粮食,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不得不从东南各地大批调入。当时,运粮主要靠水路,其路线一直是从淮河进入汴水,再经黄河转渭水而进长安。然而,自安史之乱起,传统的漕运路线被切断,只好溯长江,渡汉水,抵洋州,再转陆路运输。如此一来,耗时过多,供不应求,造成了长安米价暴涨,一般平民常常没饭吃。刘晏接管理财工作以后,下决心解决漕运问题。为此,他亲自顺着黄河,到三门峡、硖石、河阳、洛口等许多地方详细勘察,找当地有关人员多次商讨,总结以往的漕运经验,亲自组织并指挥民工,迅速地疏浚了久已荒废的河道。接着,他又多方改善了航远办法,改革了漕运组织,大大缩短了漕运时间,使江南的粮食源源不断地运进了长安,从而保证了长安的粮食需求和物价稳定。为此,老百姓无不欢天喜地。唐代宗也欣喜异常,称赞他:“卿真是朕的萧何呀!”
自安史之乱后,朝廷为解决财政困难,一改当初开放盐禁的做法,而实行了食盐专卖政策。在山海井灶产盐之地,设置监院,令专业产盐的亭户将所产之盐,全部卖给盐官,再由盐官转运各地,由官府卖给老百姓。由于盐官卖盐只收现钱或绢帛,百姓拿不出钱帛买盐只好淡食;各级盐业办理人员利用手中的职权贪赃枉法,处处敲诈勒索,使百姓深受其害。对此,刘晏首先裁汰了一批鱼肉百姓的盐官和盐政管理机构,并将原来的官产官销制,改为官府“收盐户所煮之盐,转卖于商人”。即允许私人产盐,也允许商人销盐,官府只控制货源。这一措施,充分调动了盐户和盐商的积极性,也节省了官府任用的产盐、运盐和销盐人员,当然就减少了贪官污吏。与此同时,刘晏奏请皇帝同意,严禁各地再对盐商增加税收,以免加重吃盐者的负担。随后,他又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设立“常平盐”,即将盐运到那里储存起来,一旦缺盐,就平价抛售,以免商人抬高盐价,坑害百姓。此外,他还在吴、越、扬、楚四地设置许多盐仓,以备食盐歉收时,救济百姓。这样一来,大批盐吏被精简,盐价下跌,万民称颂。盐政改革后,国家的盐利收入明显增加,百姓用盐更加方便,史书上称之为“官获其利,而民不乏盐”,真可谓“一举两得”。
唐朝自初期开始,规定丁男每年向国家交2石粮食,称为租;每年服役20天,不然则多交6丈绢或7.5丈布,称为庸;另交2丈绢、2.5丈布、3斤麻,称为调。除租、庸、调之外,农民还须按户交户税,按地交地税,并负担多种杂项徭役。据史载,上元二年(公元761年)元月,“江淮饥,人相食”,但官府依旧横征暴敛。尤其是当时任租庸使的权臣元载,总以为江淮虽经兵荒,仍比其他地区富足。所以,不仅强征当年租调,还要把安史之乱以来共八年的拖欠租调,统统收上来。在他的怂恿下,差吏们竟包围民宅,强行搜夺,“籍其所有而中分之,甚者十取八九”。百姓们忍无可忍,不得不群起反抗,以至于震惊朝堂。刘晏上任后,立即下令各州县停止元载时的做法,并将差吏搜夺的百姓财物,如数归还各家各户。接着,“罢无名之敛”,即取消一切“乱摊派”,适当减免了一些税收,还赈济了一批贫困者。他还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新制定了两项灵活的赋税政策。一是“常岁平敛之,荒年济救之,大率岁增十之一”。即按年成好坏收赋税,但确保赋税额的持平。二是基于当时当地手工业比较发达,其产品在当地又消耗不了,便让盛产铜器、漆器、瓷器和绫、锦及文房四宝的地方,以这些产品,充当应交的赋税。这样一来,既调剂了商品的余缺,又方便了百姓纳税,深受百姓的欢迎和拥戴。